岳飛廟前只有秦檜跪像,沒有宋高宗趙構跪像,我們用當時人的禮法制度和道德規範來思考就比較容易理解了。當然,那時候的禮制規範,現在看來很多都是要被批判的,是腐朽的,是不正確的。但是,當時的人並不這麼想。
從春秋時的孔子開始,就已經有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觀念了。經過西漢武帝時的董仲舒和兩宋時期程朱理學的進一步發展演化,在宋明時代已經形成了相對較為完善的“三綱五常”體系,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在“三綱五常”的政治倫理體系之上,有儒家學者進一步提出了“君要臣死,臣不死是為不忠;父叫子亡,子不亡則為不孝。”,而到了清朝時期,民間進一步演化成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因此,在明清時代的大多數人,特別是民間,會認為岳飛之死,是宋高宗趙構的錯麼?當然不會,除非這人想被當時的人譴責為逆臣賊子。當時的人會認為,宋高宗讓岳飛死,岳飛如果不肯死才是不忠。
這也跟魏徵對唐太宗李世民所説的良臣、忠臣論一致,惹怒了皇帝被賜死,那臣子必須作為忠臣去死,皇帝並沒做錯什麼,而是這個臣子將皇帝陷於不仁不義之地。查看一下歷朝歷代的律法,都有維護皇帝權威的相關條款,不管合不合理,那都是必須遵守的。
所以,在古代禮法和道德體系中,皇帝對於大臣是永遠不會有錯的。皇帝犯錯,只對天對地,因為皇帝是天子,而天地是皇帝的神權父母。所以,皇帝跪天跪地,跪祖先,到了清朝還會跪聖人,但絕不會跪大臣。皇帝向一個大臣下跪,基本上就是這個大臣謀逆篡位了。
現在看來這種思想很不可思議,但在當時就是如此。
再來看秦檜的跪像是什麼時候立起來的。宋朝時候,雖然給岳飛平反建了廟宇,但是廟宇之前並沒有秦檜等人的跪像。而是到了明憲宗時期,1475年的時候,浙江布政使周木,在杭州岳飛墓前立了秦檜夫婦的跪像。此後跪像又歷經重鑄,從兩人跪像到三人,到四人,再到五人跪像。周木之所以敢開先河如此做,是因為宋、元、明三朝政府,對岳飛和秦檜已經做了定論。
但是歷朝皇帝都不會去定論宋高宗趙構錯了,因為他是皇帝。包括後來清乾隆給明袁崇煥平反,也沒有直接説崇禎錯了,也是説某大臣中了離間計,彙報給了崇禎。
明朝時期,正是程朱理學興盛的時間,有人敢私鑄前朝皇帝像麼,更不要説放到岳飛廟之前了。當時的明憲宗皇帝和其他在位的皇帝知道了會作何感想。在當時,即使是前朝皇帝,也不是一個臣子可以隨便僭越的。
話説回來,提出來鑄趙構跪像的人,似乎很正義凜然。現在有人負責所有費用,讓你去鑄,你會去麼?難道你都不會考慮一下現在的法律允許麼?一個稍有法律意識的公民,都會想到,對宋高宗趙構這個級別的歷史人物,是一個普通公民可以做最終定論的麼?宋、元兩朝做出的定論是秦檜要對岳飛之死負責,而宋高宗趙構並沒有錯,這很符合當時的律法和道德體系。而明、清兩代,也沒有去推翻已有的定論,相信以後也不會。
至少在比較久的一段的時間內,我們可以討論歷史人物的對錯,但是對於歷史關鍵人物的權威,在特定情況下,還是必須要維護的,不然這個社會真的會亂掉,除非形成了更先進的社會制度。這也是法律綱紀、倫理道德,甚至宗教存在的必要。理解了這點,就會釋然了,也就不會那麼義憤填膺了,可以比較平靜的來看待這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