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將近,仍沒有開學消息的學校大概率不打算再重啓了。
實際上,這個問題教育部早在4月初就發過通知。要點有4個:
1,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
2,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
3,要加大對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4,學校不得違規亂收費。
之後 ,全國有多個省份相繼出台了更為具體的規定,我們可以簡單地將它們做一個分類。
講得較細,但學費問題大而化之,對實質問題避而不談。比如説陝西省教育廳的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通知。
可以看到,對於學費問題只是強調沒收的怎麼辦,而對於已經收了的沒有具體規定。但是住宿費問題講得很細,福建、河北、寧夏、浙江、四川等省也有類似規定。
除了按教育部的原則強調不能收費的情況之外,還規定了學費可以收的情況:
這是最早明確回應高校、幼兒園學費(保教費)問題的省份。
由市教委、市發改委和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通知,列出了4個重點工作:
1,進一步明確學費(保教費)收費規定。這裏面有3個要點:
第一,
2,做好住宿費收退費工作。這一條有這麼幾個要點:
第一,該收的要收,該退的要退,也就是“據實發生”。
第二,“分類執行”,一類是疫情期間留校的學生,一類是4月27日起開始返校的學生。
第三,結算時長,一學年按9個月計算。大學生返校後從次月開始計算住宿費,如果返校後的第二個月在校住宿時長不超過15天(含),就不用交費;超過15天不足1個月的按1個月交費。
3,落實好疫情期間幫困助學工作。
4,加大查處違規亂收費行為的力度。
後面這兩點跟教育部的要求大致相同,沒有特別之處,不再贅述。
大學生及其家長對於高校退費自然是舉雙手贊成的,但更希望退本學期的學費,畢竟與學費比起來,住宿費只是一筆很小的數目。公辦院校的學費還不是很高,一學年5000左右,一學期也有兩三千,有些民辦高校學費很高,一學年起步就是一萬多,甚至好幾萬!這樣一學期不開學,家長就覺得這個學費交得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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