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是李世民和長孫皇后的次子。李泰從小“聰敏絕倫”,但是後來發展到謀奪太子之位,被李世民處罰。那麼,李泰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呢?
其實,李泰走到這一步,他的爹李世民要負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一,李世民給李泰做出了“好榜樣”。
(李泰劇照)
李世民在説明為什麼不立李泰為太子的時候,有個解釋:“我若立泰,則是太子之位可經營而得。”就是説,如果立李泰為太子,則意味着,太子之位是可以通過經營得到的。所以,他不立,而且他還表示:“自今太子失道,藩王窺伺者,皆兩棄之,傳諸子孫,永為後法”,要把“決不允許太子之位(包括皇位)”這個規矩,一直傳下去。
但是,我們都知道,李世民的太子之位,本身就是通過謀劃得來的。正是他發動了玄武門政變,而且親手射殺了太子李建成,他才當上了太子,然後當天子。也許有人會説,李世民也是被逼無奈,因為李建成和李元吉整天都在謀劃殺他。但不管怎麼樣,李建成和李元吉並沒有動手,而且李世民下手還那麼狠——親手射殺。這無論如何是説不過去的。所以,當李世民在説這個話的時候,多少顯得有些諷刺的味道。
而事實上,這個“決不允許太子之位(包括皇位)”的規矩,並沒有傳下去,一直到李隆基繼位,他的子孫們就一直在“經營”。沒有一刻停頓過。
第二,李世民不恰當的養育方式害了李泰。
(玄武門之變)
李泰因為聰慧,因為可愛,因為有才華,李世民就對他重重溺愛。溺愛程度,超過了李世民所有的兒子,包括太子李承乾。具體體現在:
一是李世民對李泰封賞太多。貞觀二年(628年),李泰年僅9歲,李世民便對他第二次封王。按規矩,郡王最多不過從一品,可李泰的王,一開始就是正一品。而且還受封揚州大都督與越州都督,封地達到22州,超過所有王。按規矩,封為郡王后,就得上任。可李世民卻捨不得讓他出去,“不之官”。貞觀五年、六年又連續不斷封賞,還是讓他“不之官”。興許李世民自己也覺得不對頭,貞觀八年,趕緊又讓他任雍州牧,也就是管理京城長安的長官。這樣,李泰就可以名正言順“不之官”了。
二是李世民讓李泰違規居住。貞觀十年(636年),李泰又封魏王,讓他住進武德殿。武德殿臨近太子住的東宮。也就是説,李世民把李泰和太子李承乾一樣對待。一邊是李世民對太子李承乾重重責罰,一邊是李世民對李泰重重封賞,還讓他住在那樣的敏感之地,李泰怎能不膨脹?
(李世民)
三是李世民對李泰所犯錯誤多有姑息。最為典型的例子是,李泰在朝中大臣面前拿大,李世民反而認為是朝中大臣不尊重李泰,把房玄齡、魏徵等人召進宮,嚴詞斥責,根本就沒有從李泰身上找問題。最後是魏徵強力爭辯,李世民才承認了錯誤。但也僅是口頭承認而已,並沒有管教李泰。
第三,李世民對李泰的才能做了錯誤的評估。
李泰的才華表現在這兩點:一是愛文學,愛書法,愛藏書。為此,李世民還讓李泰在家裏設置文學館,讓李泰同時自行徵召學士。同時,還讓他主持編撰《括地誌》。這些才能,顯然並不足以治國安邦,但李世民的過度誇大,助長了李泰的政治野心。二是因李承乾造反,李世民廢黜李承乾太子之位後,李泰説,他將來會殺掉自己兒子,把皇位傳給弟弟李治。這明顯有違常情的話,李世民居然信以為真,認為是李泰“友悌”的表現。這也是一個錯誤的判斷。
總之,因為李世民自己一味溺愛,一味拔高,一味姑息,最後才有李泰生起了謀奪太子的野心。這其實也給咱們當下家長教育自己的孩子,提供了一個反面教材。
(參考資料:《資治通鑑》《舊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