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責賠償”儼然成了“心魔”,讓不少學校在開展體育運動時縮手縮腳。為了讓校園體育運動“落在實處”,全社會都在積極尋求這一“心魔”的化解之法。據媒體近日報道,不久前,上海一所高中的學生在體育課上扣籃摔倒骨折。與以往學校體育課上發生的傷害事故,學校大多要承擔主要責任不同,這次,學校“不擔責”。
當然,“不擔責”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學校要“盡到管理責任”。就像在這一案件中,學校體育老師在課前做了充分的危險告知工作,並特別提醒過當事學生“不要扣籃”,且學校籃球場設施符合標準要求。事發後,體育老師也第一時間將受傷學生送醫。另外,法院認為,受傷學生是16歲以上的高中生,“應該具備體育課上自我保護的能力”。
這樣的案件判決,無疑是在為學校提供“法律支持”,提升其開展體育活動的信心。來自法律的“撐腰”,遠不止於此。《民法典》也將“自甘風險”原則納入其中,對文體活動中出現意外的各方責任加以界定,直擊校園體育的“痛點”。所謂自甘風險原則,即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或者其進入的環境含有特定的危險因素,仍自願參加,則發生的損害後果自負。
要化解校園體育“心魔”,還必須有“兜底”,如完善的保險政策。對於學校和體育老師來説,由法律來明確其責任範圍,而對於學生和家長來説,則需要賠償來“兜底”,因此,有必要加快建立校園活動的風險保障機制。
無論是法律的“撐腰”,還是保險的“兜底”,其實都是治標之法。要解開校園體育“心魔”,治本之策還是要讓學校乃至全社會對體育真正重視起來。去年,一位體育老師曬出了其“卑微”的聊天記錄——體育課經常被其他科目的老師以各種理由佔用,這位體育老師只能無奈、尷尬地回覆“好”。體育老師“卑微”的背後是體育不受重視的現實。一些地方試圖通過“加碼”中考體育成績分值來讓學校和家長對體育重視起來,然而,也有專家指出,這種將體育與考核掛鈎的做法對於培養學生的體育愛好並沒有太大幫助。體育,能“強筋骨,增知識,調感情,強意志”,對於學生的身心發展至關重要。怎麼改變“重智育、輕體育”的觀念,讓體育得到應有的重視,考驗着全社會的智慧,也需要全社會更多的努力。
(胡俊)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