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投毒案無罪釋放 嚴刑逼供令人心驚

  涉投毒案無罪釋放,嚴刑逼供令人心驚!又一起疑案,在13年後終獲平反。

  12月21日下午3點,雲南省高院對巧家“錢仁鳳投毒案”宣判:錢仁鳳無罪。

涉投毒案無罪釋放 嚴刑逼供令人心驚

  2002年,雲南巧家縣一幼兒園發生一起重大投毒案。1名兩歲女童“攝入毒鼠強”身亡,另有兩名兒童經搶救脱險。幼兒園17歲的保姆錢仁鳳被認為有重大作案嫌疑。

  事發7個月後,昭通市中級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此案。同年年底,錢仁鳳因“投放危險物質罪”被該院判處無期徒刑。其代理律師曾以“事實證據不足、遭遇警方刑訊逼供”為由上訴。

  雲南省高院以“事情清楚、被告已認罪,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為由,向錢仁鳳下達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書。

  入獄後,錢仁鳳堅稱無罪,不斷申訴。

  事發時,錢仁鳳僅17歲,而今,她已經到了而立之年。生命裏最美好的時光,她在鐵窗裏度過。

  錢仁鳳的再審辯護律師楊柱説,家人將徑直把錢仁鳳接回巧家的家中。自錢仁鳳13年前被帶走後,她就再未見到母親。今年5月,錢仁鳳的母親因病去世,死前唯一的願望便是見女兒一眼,但她沒等到這一幕。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前調查發現,這起投毒案從作案動機到作案過程,全部來自錢仁鳳的口供,且筆錄有多處矛盾。被認定系投毒工具的毒鼠強藥瓶上,既無她的指紋,筆錄中呈現的毒物來源也相互矛盾。

  楊柱稱,經過雲南省檢察院鑑定,巧家公安局3名辦案警察在5份筆錄中冒充錢仁鳳簽字,其中包含第一份認罪筆錄和第一份作案工具辨認筆錄。而根據錢仁鳳寫給楊柱的信,在第一份認罪筆錄作出之前,她接受了12個小時的訊問,被罰跪了幾個小時,還被公安用皮鞋打臉。在作出這份有罪供述幾個小時後,錢仁鳳即翻供。

  另一個無法解釋的邏輯是:根據法醫出具的檢驗報告,錢仁鳳供職幼兒園的廚房內有9種食物均檢出“毒鼠強”成分。然而有14名兒童同吃了這些飯菜,但只有3名兒童中毒。

  楊柱還認為,警方將女童死因定性為“攝入毒鼠強”,有事實矛盾。卷宗顯示,警方經錢仁鳳指認後獲得的一塑料瓶,被認為是投放毒鼠強的容器。“查獲時容器剩餘1ml溶液,按照毒鼠強的水溶性,其餘7ml溶液內最多含有1.75mg毒鼠強,被投放至23種共10公斤食材中。即便這些含有毒鼠強的食材全部被死者攝入,按照毒鼠強0.1-0.2mg/kg的致死量看,也與18kg體重的死者致死量有差距。”楊柱告訴澎湃新聞。

  5月4日,對該案複查近兩年的雲南省檢察院,以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向雲南省高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雲南省高院決定再審後,9月29日,錢仁鳳案在雲南高院開庭。

  12月21日,雲南高院最終對錢仁鳳作出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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