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5月12日電(記者王辰陽 何曦悦 程思琪)近日,申通、百世、圓通、中通、韻達等多家快遞公司“不約而同”先後宣佈因高速公路恢復收費而漲價,引發熱議。11日,記者發現申通、百世、韻達已經撤除相關公告,圓通、中通更新公告,調價原因中沒有了“高速公路恢復收費”的相關表述。快遞企業為何如此“折騰”?快遞價格到底會不會上漲?
兩位快遞小哥在路邊交流。新華社記者 王辰陽攝
兩天內5家快遞漲價 一天內又都改口
5月8日至9日,在兩天內,申通、百世、圓通、中通、韻達快遞在官網發佈《告客户書》宣佈調價受關注。
“不約而同”漲價,理由也都類似。圓通快遞5月8日發佈的《告客户書》表示:全國範圍內的收費公路2020年5月6日零時恢復收費。為保障廣大客户體驗,提供持續優質的服務,促進基層網點良性發展,將適當調整快遞服務價格優惠幅度,具體價格變動請諮詢對應網點。除圓通外,百世、申通、中通、韻達的漲價理由都提到“全國範圍內的收費公路從5月6日起恢復收費”。
消費者並不認同快遞公司的漲價理由。上海市民陳女士認為:“之前疫情期間高速公路通行免費,也沒有聽説快遞降價,為什麼恢復收費後快遞就要漲價呢?”有網友指出,近期油價下跌讓物流成本下降,也沒有看到快遞公司因此降價。
漲價引發負面評論後,上述5家快遞公司又“扎堆”在11日改口。申通、百世、韻達快遞的官網已經看不到相關公告,圓通、中通快遞更新的公告中也找不到“高速公路恢復收費”的相關表述。
記者諮詢圓通、申通、中通、韻達等快遞網點,快遞員均表示近期快遞價格沒有上漲,也暫未接到價格上調的通知。一位百世快遞小哥表示,5月1日以來公司的確提升了運費,十公斤的衣物從上海寄到安徽,價格已經從20多元上漲到30多元。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具體價格調整方案一般由企業的分公司制定,情況並不統一。
“高速漲價説”難立足 經營壓力大確實存在
某快遞網點內正在分揀快遞。新華社記者 王辰陽 攝
記者瞭解到,高速公路恢復收費對快遞價格的影響較為有限,此前各家快遞漲價的理由有些“站不住腳”。根據天風證券研究報告顯示,這些快遞公司的單位運輸成本為每件0.5元至0.7元,高速公路通行費佔到快遞企業運輸成本的15%至20%,高速公路費對單票快遞費用影響很小。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快遞企業確實可以根據經營成本和供求關係調整價格,但前提是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如果真如部分快遞企業之前公告所説,只是調整高速免費期間的優惠政策,尚且可以理解,但如果調整之後的價格超出了疫情之前的定價,則有違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
業內人士指出,今年以來受到疫情影響,快遞企業經營壓力增大。國家郵政局發佈的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快遞服務企業業務收入累計完成1534億元,同比下降0.6%。
陳音江説:“長期以來,快遞行業由於競爭比較激烈,一直處於低利潤的粗放發展模式,加上受疫情影響,快遞企業也遭受了一定損失。所以在疫情緩解之後,快遞企業希望通過漲價來彌補之前造成的損失不難理解。”
“不約而同”漲價又改口,是否涉嫌壟斷?
部分消費者提出,多家快遞企業“不約而同”用相似的理由漲價,又“集體”改口,是不是涉嫌壟斷?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指出,根據《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壟斷協議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協議或者決定可以是書面、口頭等形式。其他協同行為是指經營者之間雖未明確訂立協議或者決定,但實質上存在協調一致的行為。這5家快遞企業之間即使不存在聯合調價的協議、決定,也涉嫌“其他協同行為”。
此前,多家快遞企業集體漲價的行為也曾引發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趙佔領説:“消費者對於快遞企業相關的聯合行為,可以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舉報。”
陳音江表示,建議快遞企業要想方設法提升服務質量、降低經營成本,實現與消費者雙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