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襄陽高警大隊民警在襄陽西出口例行檢查,一名駕駛員拿出的假駕駛證被民警當場識破,那男子被責令下車接受調查,而此時對方的表現讓人意外。
男子一副不確定自己名字和出生年月的樣子,民警隨後還發現那男子行車證和身份證上的信息,竟然和假駕駛證一致,分明全套都是假的。
男子交代稱自己姓李,是老河口人,前段時間因為酒駕駕照被吊銷半年。可李某平時做生意用車頻繁,前幾天他偶然發現有人貼小廣告,説可以幫忙辦假駕駛證,並且交警查不出來,於是李某趕緊打電話給對方。而對方表示,李某花兩百塊錢辦一個假駕照也可以,但如果將駕駛證、行車證和身份證辦一套假的,就更安全一些,並且費用還可以優惠,李某被説動花了三百八十塊錢辦了一個假證套餐。而可笑的是,李某竟然還當着民警的面,打電話給辦假證的人,質問這全套假證到底該咋用。
時下,李某持假駕駛證和行車證兩種行為都要面臨罰五千並拘留,另外持假身份證行為高警方面將移交至當地派出所處理。而那辦假證的,警方也在追查中。
(視頻來源:襄陽台 編輯:施荔)
9月24日晚,山東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總隊二支隊萊城大隊民警接報警稱:轄區京滬高速雪野收費站出口有一輛小麪包車使用假行駛證,請求交警立即查處。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
到達現場後經詢問得知,原來魯S牌照的小型麪包車主因工作關係經常跑高速,為了減少過路費開支,他找人偽造了一張行駛證,將核定載客“9”人變更為“7”人,同時他還將車輛座椅拆掉2個,這樣一年多的時間,多次通行高速公路均沒有被發現,自認為做得很完美,沒想到此次竟被民警發現,收費員經過查詢歷次通行記錄,發現該車主涉嫌騙取過路費達8500元之多,車主表示很後悔,但為時已晚,目前,因涉案金額較大,對車主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後,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高速交警萊城大隊在此温馨提醒:十一國慶節期間,高速公路免費通行,免費通行車輛為行駛收費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載客車輛,其他車輛不免費,全體交警將全員上路疏導交通,請不要冒險有該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記者 成曉雷
(2017-09-27)
【河南司機假證開大貨車 絳縣交警慧眼識破“李鬼”】9月23日,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在橫水執法檢查站查處一起偽造駕駛證的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當日上午10時30分許,縣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在橫水執法檢查站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車牌為豫U•xxxx6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形跡可疑,隨即示意其靠邊停車進行檢查。駕駛人劉某神情緊張,據不配合執法工作,民警立即採取強制措施,將其帶回大隊詢問。經調查,駕駛人劉某的駕駛證為B1B2D,其駕車時所持的A2駕駛證系假證,在證據面前,劉某的謊言顯得蒼白無力,遂對其交通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此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2017-09-23)
“我們也不懂使用假證後果會那麼嚴重,多虧你們好心提醒……”近日,一對夫妻辦完房產抵押貸款公證後,對黃河公證處公證員楊肅平表示感謝後才離開。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呢?
9月11日上午臨近下班時,楊肅平接待了一對來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公證的夫妻。在核對該夫妻的婚姻狀況時,楊肅平發現,結婚證的紙張摸起來略感粗糙,證書的縫合線看着也不對勁。憑着多年工作經驗,楊肅平斷定,這對夫妻提供的結婚證是假的。
“發現提供假證的,我們會將其錄入公證系統黑名單,情節嚴重的可能會影響個人徵信……”楊肅平反覆向這對夫妻闡述使用假證的危害,但對方堅稱自己的證件是真的。
“若以後銀行系統裏一直留有你們的假證件,你們可能還要承擔刑事責任。”隨後,楊肅平找來該夫妻在銀行的客户經理,一起再次向這對夫妻闡述使用假證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兩個小時過去了,在楊肅平的反覆勸説下,這對夫妻終於交代了他們使用假證的前因後果。原來,兩人確實生活在一起,只不過兩人之前離過婚,複合時沒到民政局辦手續,“最近急着貸款,再去領結婚證太麻煩了,我們就買了個假結婚證”。
幾天後,這對夫妻把真實材料準備好後,再次找楊肅平辦理公證。“這次我們是拿着真實資料來辦理的……心理敞亮得很。”面對楊肅平的詢問,男子説。
順利辦完公證手續後,夫妻二人對楊肅平説:“你真是好心人,明明可以直接把我們拉入黑名單、扣除公證費的,卻給了我們改正的機會,沒有讓我們釀成大錯。”
(2017-09-19)
“假證大王”最終栽在了假證上!
男子專門給人偽造假證,每次生意上門時,他都會安撫對方,“一般看不出來”。沒想到,自己用假駕照亂停車,被交警一眼識破。
8日,記者從彭州市人民法院獲悉,因一個假駕照牽出的“假證大王”吳某,因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犯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一年,管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承辦法官提醒説,只要購買了假的身份證、駕駛證等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無論數量次數多少,也同樣觸犯刑法,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查違停查出假駕照 車上還搜出11本假畢業證
2017年3月20日,交警在彭州市天府中路執勤,正要給一輛亂停亂放的小轎車貼罰單時,駕駛員吳某匆匆趕來説:“我馬上就開走,能不能不給我貼單子。”隨即交警讓吳某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經核查,交警發現該機動車駕駛證疑似為假證。
交警依法對其車內進行搜查,卻意外發現車內還有6套印章,11本畢業證和2540張“代辦各種文憑證件刻章”的名片。這6套印章包括“青白江區普通高中學籍專用章”、“金堂縣普通高中學籍專用章”“彭州市普通高中學籍專用章”等,後經成都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6套印章、11本畢業證書均系偽造。
用假名片攬客 “假證大王”自己也用假證
車上的2000餘張名片上聯繫人分別為“唐林”“李英”“李軍”“張霞”電話號碼也各不相同,據吳某交待,這些號碼均是他的“分身”,用於聯絡辦假證業務。
從2010年起,吳某通過散發名片的方式招攬辦假畢業證的生意,接到“顧客”的電話後,便到九眼橋找流動小販製作,約20分鐘就能做好一個畢業證。吳某通過為他人辦理偽造的高中、中專畢業證,每本收取120至200元不等,共計辦理假畢業證100餘本,獲利5000餘元。
對此,吳某悔恨不已:“我的駕駛證在2016年10月被交警大隊吊銷,心想自己也從事辦假證業務,也沒有出過什麼大問題,就放心的在成都九眼橋附近花100元買了一本假駕照開車上路了,沒想還要遭罰錢和判刑。”
法官提醒:買假證也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替他人辦理假證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吳某買賣身份證件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之規定,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8月16日,吳某被彭州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管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承辦法官王麗介紹,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不僅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的行為構成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同樣也會構成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將會面臨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將會被判處三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王麗提醒説,販賣假證系違法犯罪行為毋庸置疑,但有的人僥倖認為購買假的身份證、駕駛證等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輕微的可能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實際上只要購買了假的身份證、駕駛證等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無論數量次數多少,也同樣觸犯刑法,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7-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