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流產請病假被開,原因真是讓人咋舌。女員工因先兆流產請病假被開,公司被判賠6000元。女子黃珊(化名)在上海人橋公司從事招聘工作,雙方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當年8月,黃珊確診懷孕,因長期身體不適,遂於2015年1月17日向公司請病假,回鄉就診。但之後,黃珊被公司人事部門告知已被公司開除。黃珊覺得公司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權利,於是將公司告上了法庭。
因流產請病假被開 原因真是讓人咋舌
2016年3月7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判處黃珊所在的上海人橋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
2014年3月31日,黃珊進入上海人橋公司從事招聘工作,雙方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當年8月,黃珊確診懷孕,因長期身體不適,遂於2015年1月17日向公司請病假,回鄉就診。
以曠工為由將其開除 女子將公司告上法庭
在此後的2個月裏,黃珊向公司提交了婦幼保健院的疾病證明書、化驗送檢、結果報告單及檢驗報告單等,證明其患有先兆流產、先兆晚期流產及先兆早產。但公司人事部門告知黃珊,其所提供的只是常規檢查報告,並不能證明身體不適,要求黃珊提供請病假的醫院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人橋公司在多番催促無果的情況下,以曠工為由,於2015年3月26日解除了雙方的勞動關係,並告知黃珊,其所在的崗位已由其他人替代。
黃珊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遂向上海市徐彙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人橋公司恢復勞動關係並支付病假工資。仲裁委員會支持了黃珊的訴訟請求,裁決雙方勞動關係自2015年3月26日恢復,並裁決人橋公司向黃珊支付病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