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於河北邯鄲東太行景區玻璃棧道“假裝碎裂”的技術特效嚇倒遊客的視頻在網上熱傳。畫面中一男子走上玻璃棧道,突然腳下玻璃接連碎裂,男子被嚇癱在地。記者就此事致電該景區,工作人員表示,視頻中男子並非遊客,而是與景區有合作關係的某旅行社的一名導遊,其受到明顯的驚嚇屬於表演。在拍攝前,景區對此並不知情(1 0月1 1日央廣網)。
這段視頻之前看過,第一感覺是幸虧這人沒心臟病,卻原來是擺拍的。不過,既然玻璃棧道碎裂特效在該景區真實存在,來這裏遊玩的遊客還會不時受到驚嚇,這段視頻引發的公眾擔心也就不會因為擺拍而消失。
按照景區説法,視頻中導遊“受到明顯的驚嚇屬於表演”,言外之意似乎是,遊客遭遇破裂特效,反應不至於如此“明顯”。這我相信,因為按照景區説法,在這段特效展示區前,景區樹立有專門的提示牌,提醒患有心臟疾病、高血壓等遊客不宜進入棧道。此外,特效玻璃區附近也有專門的工作人員進行提示。遊客有了心理準備,知道玻璃“破裂”是特效,受驚嚇程度會好一些。不過,棧道下面是深淵,人一旦掉下去,幾無生還可能,這樣一種情境下,雖有心理準備,但何時“破裂”並不確定,人處於高度緊張狀態下,當“破裂”終於到來,還是會有人受到不小驚嚇。
多數人受到驚嚇,緩一會兒就好了,但對於少數人,結果就可能比較嚴重。景區樹立有專門的提示牌,提醒患有心臟疾病、高血壓等遊客不宜進入棧道,但有些心源性疾病並不為人知,等發作也就晚了;知道自己有哪些病,相信沒事兒逞強上去的人,也有。一旦上述人羣中的個別人因為破裂特效導致比較嚴重的後果,景區能以“我提醒過他”為由,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嗎?我認為法律上很難。
另一個讓人擔心之處是:玻璃真裂了,遊客誤以為是特效。玻璃真裂了,遊客往回走,可能就沒事兒了,怕就怕誤以為是特效,繼續往前走。關於這個問題,景區稱每天都安排專門的檢修人員對玻璃棧道進行檢測,一旦發現玻璃真的存在碎裂的情況,會及時關閉景點更換玻璃。景區舉措可以最大限度防止意外發生,但有些破裂並無徵兆,怕的就是萬一。
“萬一”,悲劇發生的概率很小,但事關生命安全的事情,最好是“萬一”也別發生。有些人或許不同意:“啥事都是有代價的,蹦極、登山也有意外,沒人説要禁了它們呀!”這正是我要説的。我並非主張什麼風險也不冒、有危險都躲着走,但為什麼要冒風險、冒得值不值,也是應該考量的問題。
登山、蹦極等極限運動不少人在參與,本身也有一定危險性。冒着健康甚至生命危險從事這些運動,也有人認為不值,但挑戰自然、挑戰自我後的喜悦和滿足,是不參與其中的人體會不到的。這裏不探討“值不值”的問題,只是想説明,為了實現自我目標而冒的風險,是有價值的。反觀棧道碎裂特效,除了讓人受到驚嚇,可曾讓人有任何愉悦和滿足?在我看來,它並不好玩,和躲在黑影裏突然跳出來嚇別人一跳效果相仿,惡作劇的成分更大一些。
喜歡玩刺激的,想必不同意我的判斷。棧道碎裂特效是否好玩、是否繼續玩下去,討論越充分越好。既然風險客觀存在,風險值不值冒,就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