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武漢市民李先生在蔡甸區人民汽車城二期購買了一間商鋪。原本打算用來增值的商鋪卻被委託的出租方改建成了廁所,您説這事荒唐不荒唐。
李先生的這間商鋪不大,只有20.44平方米,售價為35萬。當初購買商鋪時,在開發商的安排下,他自願與湖北人民車城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5年的委託經營合同,由後者代為出租。在抵扣了一部分房租後,這間商鋪實際付款27萬。前不久李先生準備出售商鋪變現時,發現了一件讓他很無語的事。自家的店鋪正在施工,計劃被改成公廁!
經過幾次交涉,委託方不僅沒有停工,還將李先生的商鋪大門砌上了磚,並將蹲便器安裝完畢。委託方表示,5年之後會把商鋪還原成毛坯。但李先生認為,到時候根本不會有人願意接手這種商鋪了,希望能直接退房。
為什麼好好的商鋪會被委託方改成廁所呢?湖北人民車城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朱經理説,人民汽車城二期的所有商鋪都與他們公司簽訂了委託租賃合同。他們通過招商,將所有商鋪整體租給了一家央企,由於這家央企的人員比較多,李先生的商鋪正好緊鄰衞生間,於是他們就擅作主張將商鋪進行了改造。朱經理承認,他們在這件事上存在過錯,可能是因為遇到了大客户,一時間被喜悦衝昏了頭腦。
針對李先生的退房訴求,朱經理表示他已經進行了上報,由於他們公司和開發商只是關聯公司,並且開發商在這件事上沒有過錯,因此退房存在一定的難度。目前他們給出了兩條解決方案,一是恢復商鋪的原貌,二是在賠償金額分歧不大的情況繼續租賃這間商鋪。對此,律師表示改廁所的並不是開發商,因為退房的訴求開發商無法滿足。但李先生有權利要求委託方恢復商鋪的原樣,或者要求一定的賠償。
(素材來源:湖北經視 編輯:祝聞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