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不得不説的三個誤區!

  前幾年,看了幾本心理學的書籍,對於“愛”這個隨時能脱口而出而又時常讓人陷入矛盾的詞,漸漸地有了自己的一些切身體會。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看看這樣的標語:為了孩子的一切,為了一切的孩子,一切為了孩子!在這條標語中,我們能深徹地感受到一個教育工作者的大愛和無私。當然,這種大愛和無私,我覺得必須是以愛自己為起點、為圓心,才能呈放射狀向外輻射、直至澤被大眾! 既然我們從小就接受這樣的愛的教育,長大成人之後,就自然而然帶着“一切都是為了你”的烙印,去尋找婚戀對象,去進行代際傳播。如果,我們從清純的學生升級成別人的戀人、孩子的父母…在這一身份轉變的過程中,沒有進行愛的再教育、再補充、再完善,那麼我們的一切對外關係將使我們頭疼不已、疲憊不堪!

  下面,我們來看看我們“以為那就是愛”的三個誤區!

  第一個誤區:把依賴當成愛。

  在生活中,我們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當你在外地出差時,每次接到女朋友的電話問你:你現在好不好啊?有沒有想我呢?如果你回答説:我好得很,玩得挺開心,那麼你的女盆友就會很傷心:你心裏一點兒都沒我,因為你都不想我,一個人都過得這麼開心…!這時的你是不是很困惑、很納悶,難道女盆友想聽到我説:我過得糟糕透了?

  在我們的思維裏,有一個誤區:把依賴當成了愛。在愛情中,他們覺得愛就是兩個人甜甜蜜蜜,應該如影隨形,誰也缺不了誰。基於這種認知,當看到別人在沒有自己的情況下依然活得挺好,就會莫名其妙地生氣,覺得對方不愛自己了。在我們身邊,這樣小鳥依人的人甚多,她們很難自己一個人好好地獨處——因為他要的不是愛,而是依賴對方。然而真正的愛,是給對方自由,也給自己自由。在我們傳統的親子教育中,許多父母以為滿足了孩子的各種要求,那就是愛,其實不然,正是因為他們心無所託,才通過滿足孩子的各種要求,讓孩子形成對他們的依賴。他們這樣做,害處甚多。對於親子教育,我們必須有這樣的一個認知:溺愛=過度阻礙!

  第二個誤區:把愛自己當成了愛別人。

  在生活中,打開手機,我們被各種雞湯所“滋補”,其中有這樣一碗關於男女情感的雞湯:看一個人是不是愛你在乎你,就看他是不是秒回你信息?天啊,這是什麼邏輯?你發一條給自己的女盆友,説:小玉,我愛你!但是信息發送過去後,手機一直沒有聽見“叮叮”的聲響,於是你開始捉急了,一遍又一遍地打開聊天界面,急切地希望看到頁面上有“對方正在輸入信息”的提示。你覺得你這是在表達愛嗎?其實你希望對方給你對等的愛的回應,如果女盆友回你説:我也很愛你!你就會心滿意足。這就是把愛自己當成了愛別人的人。我們經常能聽到戀人之間的爭吵--“我這樣為了你,你卻不聽我的話”;能聽到父母對孩子的控制——“我這樣為了你,你卻讓我這麼傷心。”這些話乍一聽,全是愛意的表達,但實則是一種要求、責備。把這些話翻譯過來就是:“我對你這麼好,所以你必須聽我的話!”、“我這樣為了你,你不能讓我傷心。”怎麼樣,這樣的人是不是以愛之名,行索取之實!

  第二個誤區:把愛與喜歡混為一談。

  在我們身邊,當一個孩子拿着紅豔豔的100分試卷給他父母時,他的父母一定會説:“寶貝,你考了100分,媽媽好愛你啊!”但是當孩子得60分的時候,他的父母會很生氣地説:“你怎麼考得這麼低,爸媽不愛你了!”在這種教育模式下,孩子很快就會明白:爸爸媽媽不是我,而是愛我的分數。這個時候,他會把“愛”和“喜歡”混為一談、混淆不清。在此,很有必要分清“愛”和“喜歡”的區別:喜歡是指向行為的,而愛則是指向一個人的本身。正如同一句名言所説:我愛他,不是因為他擁有什麼、創造了什麼,而只因為那個人是他。不是所有行為都值得喜歡,但是這個世界,確實所有人都可愛。簡言之,你可以不喜歡你朋友抽煙喝酒、不喜歡父母陳舊的思想,但是你要記得,你可以討厭一些行為,同時你可以愛着這個人。

  最後,我分享一下馬丁布伯關於關係的一段論述,他説,關係有兩種,一種是我與你,一種是我與它。

  當我把你視為滿足我需要的工具和對象時,這一關係就是我與它。

  當我沒有任何期待和目標,帶着我的全部存在於你的全部存在相遇時,這一關係就是我與你。

  

關於“愛”,不得不説的三個誤區!


  

關於“愛”,不得不説的三個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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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愛”,不得不説的三個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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