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消息,5月6日,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曼秀雷敦(中國)藥業有限公司被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標的逾95萬元,案由為一起合同糾紛。
中國經濟網記者在天眼查查詢發現,早在2020年,由於拖欠費用,成都明嘉化妝品有限公司將曼秀雷敦(中國)藥業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曼秀雷敦(中國)藥業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告上法庭。2021年1月,一審宣判:曼秀雷敦(中國)藥業有限公司應於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成都明嘉化妝品有限公司支付639902元並承擔利息(以尚欠款項為基數),同時支付資金佔用費(以387540.8元為基數)。
至5月6日,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將曼秀雷敦(中國)藥業有限公司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950145元。
天眼查顯示,曼秀雷敦(中國)藥業有限公司成立於1991年,是一家集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研發、生產於一體的企業。公司主要品牌包括曼秀雷敦、樂敦、肌研、新碧、樂碧、樂膚潔等,產品出口至英國、美國、德國、法國、澳洲等地。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警示信息顯示,該公司還涉及數十起起法律訴訟,包括合同糾紛、產品責任糾紛、侵害商標權糾紛等。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