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關情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負責人於復苓答記者問時説,今年部署開展“團圓行動”,找回被拐賣枴騙的兒童1700多人。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負責人 於復苓
於復苓介紹,公安部歷來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多年來,部署指導要求各地公安機關積極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推動加強未成年人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等。
從未成年人家庭保護方面看,對虐待、毆打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及時依法進行告誡,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懲處。江蘇南京、重慶渝北、寧夏銀川等地,在派出所設立了關愛未成年人工作站,進一步強化了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從強化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方面看,深入開展“護校安園”行動,設立校園周邊警務室及治安崗亭25萬個,“護學崗”15萬個,加強校車和校園周邊交通治理,全力保障中小學生出行安全。
從加強社會和網絡保護方面看,對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了“五必須”要求,積極防範在旅館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生。
“我們會同教育等部門清理整頓中小學網課平台,集中整治有害信息、低俗視頻的鏈接。”於復苓提到,下一步,公安機關將從三個方面採取措施,切實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犯罪工作。
首先,依照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模式,在各級公安機關建立相應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機制,整合部門、警種力量,協調落實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犯罪。爭取在各級公安機關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專門機構,在派出所指定專人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統籌履行公安機關承擔的未成年人保護職責。
其次,依法嚴厲打擊組織、教唆、強迫等一系列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的活動,對拐賣、拐騙兒童等一系列犯罪活動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加強網絡不良信息清理整治,依法查處互聯網涉未成年人的違法違規問題。
再次,對未成年人權益雙向保護,深入開展“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全面啓動“少年警校”建設,加強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修訂完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要求》國家標準,聯合教育部門加強教育機構人防、物防、技防建設,推動落實不良行為干預、嚴重不良行為矯治教育、預防重新犯罪的未成年人犯罪三級預防體系。
紅星新聞記者 高鑫 北京報道
編輯 柴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