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山上出現43座非法墓穴,誰該為此負責?

清明山上出現43座非法墓穴,誰該為此負責?

  2020年7月11日,一位網友在江蘇省常州市某知名論壇發帖:

  “我在橫山橋鎮清明山買的墓被拆得乾乾淨淨,誰能給個説法?”

  當天,常州經開區橫山橋鎮殯葬改革管理辦公室在論壇上回復:

  “根據全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精神,橫山橋鎮啓動非法墓穴專項整治,對佔用林地、私下交易的豪華墓、活人墓(喜墓)進行整治清理,加快恢復山體原貌。2019年12月已發佈通告,告知相關墓主將對違法違規私建墓開展集中整治拆除。經核實,網帖照片反映的是部分違法私建墓被拆除後的情況。”

  2020年7月20日,常州經開區紀工委監察工委調查組逐一與購買非法墓穴的羣眾談話取證,並當面反饋:

  “橫山橋鎮清明山護林員陳國慶利用協助政府管理山林的職務便利,非法佔用山林建設、銷售墓穴,涉嫌嚴重違法,已被立案調查。”

  調 查 細 節

  清明山上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多非法墓穴?是誰出售的?其中是否存在違紀違法問題?事關羣眾切身利益,常州經開區紀工委監察工委決定,對輿情背後的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

  考慮到網帖的指向並不明確,也沒有反映具體對象,調查組經過分析研判,確定從外圍摸排開始破題。

  辦案人員兵分兩路,一路赴屬地政府、村委瞭解情況,一路實地踏勘、走訪羣眾。

  “從我們調取的資料看,網帖中提到的山林,由護林員陳國慶負責日常管理。”

  “我們組上山實地查看了現場,通過墓碑上的姓名,聯繫上了部分墓主,都反映墓穴是陳國慶出售的。”

  ……

  前期調查取得階段性進展,各方線索都集中到了清明山護林員陳國慶身上。

  2020年7月17日,經開區監察工委對陳國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立案調查。

  “作為護林員,你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協助政府管理山林,平時要巡山護林,加強森林防火,制止盜伐林木,發現佔用山林亂搭亂建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向上級報告……”面對辦案人員的訊問,陳國慶回答的聲音越來越低:“從鎮政府組織拆除非法墓穴開始,我就知道瞞不住了,沒想到你們這麼快就找到我。”

  到案後,陳國慶積極配合調查工作,主動認錯,但調查組依然遇到了難題。

  “到我這買墓都是通過熟人介紹,我文化程度不高,從來不記賬,這幾年一共賣了多少個墓,我也記不太清了。”小學肄業的陳國慶不會記賬,私下交易墓穴都是現金往來,也不出具任何票據。這給辦案人員查清事實、固定證據,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這起案件羣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必須查清查透。”審查調查組運用航拍技術,對陳國慶所管理林區的墓穴、墓基進行拉網式排查,實地踏勘測繪佔地面積,在公安機關和屬地村委的協助下,逐一聯繫墓主詳細核實……經過多輪調查取證,陳國慶的違法犯罪事實逐漸清晰。

  經查,2015年至2018年,陳國慶利用協助橫山橋鎮政府管理山林的職務便利,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擅自佔用其負責看管的清明山林地,非法建設墓穴、墓基並出售給50人使用,共牟利人民幣75.64萬元。2020年8月3日,陳國慶涉嫌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目前,陳國慶所建的非法墓穴、墓基已被依法拆除43座。

  針對該案暴露的問題,常州經開區持續深化以案促改,以發生在身邊的典型案例,做細做實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管理人員、政府僱員等監察對象的警示教育;同時,推動橫山橋鎮全面加強規範化管理,加大排查清理、巡查監管力度,確保非法墓穴“零增長”。

  紀 法 小 課

  陳國慶雖不是黨員幹部,但作為鎮政府聘用的護林員,屬於監察法規定的監察對象。他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大,觸犯了刑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製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小小墓地事關羣眾生老病死的切身利益。常州經開區紀工委監察工委將在鞏固現有整治成果基礎上持續深化標本兼治,以實實在在的整治成效,回應羣眾關切,維護羣眾利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韓亞棟 常州經開區紀工委監察工委 包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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