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黃光富、劉文志決定逮捕

中新網昆明10月10日電 據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消息,日前,麗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分別對黃光富、劉文志決定逮捕。

雲南省麗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黃光富(正處級)涉嫌受賄、非法持有彈藥罪一案,由麗江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麗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非法持有彈藥罪對黃光富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雲南省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處長劉文志(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麗江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麗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文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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