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衞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發佈,推出20項具體措施落實生育支持政策。
在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機制上,《意見》提出,優化生育休假制度,幫助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結合實際完善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擔機制。
在生育保險等相關社會保險制度方面,《意見》提出,國家統一規範並制定完善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支付政策。探索把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參加範圍。探索將分娩鎮痛和輔助生殖納入醫保。
全面二孩和三孩政策以來,各地推出陪產假、育兒假、哺乳假等,不少地方延長生育假。8月17日,國家醫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劉娟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假期過長可能會帶來職業女性的生育顧慮,增加女性的就業歧視,繼而影響女性的生育意願。需要統籌考慮各方的負擔和對就業的影響,綜合施策、責任共擔,共同構建積極的生育支持體系。
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意見》的發佈有什麼積極意義?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賀丹告訴紅星新聞,《意見》的發佈是好事,應該繼續做大做強生育保險。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袁濤則表示,生育支持政策需要一攬子政策各司其職,協同發力。
↑廣州寶媽為自己的寶寶拍的創意照。圖據IC photo
有地方直接“發錢”補貼生娃
專家:鼓勵生娃需要一攬子政策,各司其職
8月1日,國家衞健委在《求是》雜誌發文,指出中國總人口“十四五”期間將進入負增長階段,“少子老齡化”將成為常態。
↑多地出台育兒補貼政策,鼓勵生娃多措並舉。圖據IC photo
自從三孩生育政策推出以來,配套支持措施不斷推出和深化,有地方甚至直接“發錢”補貼生娃。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袁濤表示,生育支持政策需要一攬子政策各司其職,協同發力,這次的文件涵蓋全面,進一步明確了一些具體的新措施。
早在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來,各地就陸續延長生育假,還推出陪產假、育兒假等。
但是,產假的延長引發了擔憂。國家醫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劉娟在8月17日國家衞健委舉行的發佈會上明確表示,假期過長可能會帶來職業女性的生育顧慮,增加女性的就業歧視,繼而影響女性的生育意願。
目前,各地“生育獎勵假”期間工資支付政策各異,部分省份納入生育保險支付範圍,如北京。但大部分地區生育津貼計發天數未完全覆蓋產假天數,假期期間工資需要由用人單位承擔。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的最新規定並未將生育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計發範圍。2021年10月,深圳市醫保局發佈的市人大代表建議答覆函稱,國內部分地區將生育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支付範圍,但是政策實施後,生育保險基金出現收不抵支現象,原有生育保險待遇難以保障。
↑資料圖 圖據IC photo
袁濤向紅星新聞分析,從生育保險籌資機制和支付能力來説,個人不繳費,財政也沒有補助,有些地方還曾下調費率,已有生育保險倒吸醫保基金現象。生育保險現行費率是按照國家法定98天產假標準設計的。袁濤做過一個測算,如果延長到128天,全國層面還過得去,158天就會有缺口,大多數地方無力支撐。
袁濤還表示,上位法社會保險法中,生育津貼只規定覆蓋國家法定產假,而地方條例不承諾“獎勵假”津貼保障,沒有生育保險自動關聯機制。
對於生育獎勵假等能否享受到生育津貼的問題,劉娟在8月17日的發佈會上表示,生育保險基金依法支付國家法定98天的產假。對於地方設定的生育獎勵假,《意見》要求國家統一規範並制定完善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支付政策。她表示,各地待遇差距較大,容易造成攀比,要均衡。
袁濤認為,上位法規和地方條例之間要協同配合,產假的時長和延長產假的成本分擔機制,應該由上位法統一規定,不應該由地方自行決定,這樣生育保險費率也才好測算。
不過,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人口學系主任楊凡認為,產假的長度和待遇不一樣是一種正常現象,因為各地的收入水平、財政狀況、人口發展態勢都不一樣。但是,這與國家統一規範並不矛盾。楊凡建議,政府應該制定最低的假期長度和支付標準,各地可以在此基礎上有自主探索的空間,因地制宜地規劃和調整。
生育保險覆蓋面如何擴充?
醫保局提出探索納入靈活就業人員
對於企業來説,產假帶來了龐大的用人成本。那麼,產假成本如何分擔?實際上,在法定的“98天帶薪產假”中,參保者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由國家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醫療費用也由國家部分報銷。
國家醫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劉娟在8月17日召開的發佈會上介紹,2021年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到了2.4億人,是2012年的1.5倍。2019年,國家將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生育保險參保人數佔職工醫保參保人數的比例不斷增加,進一步提高了生育保險的覆蓋面,但這依然不夠廣。
國家醫保局在答覆賀丹2020年的提案時披露,2019年,全國享受各項生育保險待遇1136.4萬人次,其中生育人數430.3萬人,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354.2萬人。
這一年,全國出生人口為1465萬人。這意味着約有七成的生育女性未享受生育保險保障。
《意見》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劉娟表示,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覆蓋範圍,可以健全完善制度,保障靈活就業人員生育權益。她指出,靈活就業人員中女性大多處於生育年齡段,而且靈活就業人員就業不穩定,生育期間收入可能會受到一定程度影響。劉娟還提到,地方已有的實踐探索效果良好。
袁濤向紅星新聞指出,這是完善新業態從業人員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參保人羣範圍擴大後,基金池會增加,可以更好地發揮風險共濟分擔的作用。現在參保繳費人數還不夠多,費率也偏低,當期的基金容易不夠用。
拿什麼緩解生育焦慮?
專家:育兒假成本由企業、個人、政府共擔
除了生育獎勵假,其他生育相關假期的成本分擔機制也亟待解決。以男性陪產假為例,其被視作實現男女公平就業的重要一步。
袁濤表示,目前生育津貼待遇享受的法定對象是女職工,而且15天陪產假與國家法定98天產假相比較短,在實務中不好操作。
有些國家已經淡化男性陪產假概念,改為父母共享產假,並有財政補貼。袁濤建議,通過家庭聯保、家庭捆綁,男女共享生育津貼權益,例如,參加生育保險的男性職工,如配偶未就業,可以通過共享產假的形式,獲得一半的津貼。
↑資料圖。圖據IC photo
楊凡也認為,在生育率長期較低的背景下,應當繼續鼓勵各地實施父母雙方共同休假的育兒假制度,特別是在父親陪產假的基礎上增設父親的育兒假。這項制度能保障男職工的權益,平衡家庭的育兒分工,減少對女性的職場歧視,對孩子成長也有好處。
那麼,生育相關假期到底應該如何設計成本分擔機制?
楊凡表示,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在社會保障計劃中設立專門的保險項目,產假、陪產假和育兒假都包括其中,在同一個體系範圍內統籌考慮,成本由僱員、僱主和政府共同分擔。
楊凡認為,我國可以在現有生育保險體系的基礎上重新設計,保障男性和女性在產假、陪產假和育兒假期間收入水平基本穩定。權責對等,保障範圍擴大的同時,也需要擴大繳費羣體。比如,育兒假期間的經濟成本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付的共同基金來承擔,政府視階段變化和政策導向予以不同程度的補貼。
“在當前的人口形勢下,生育已經超越了家庭事務的範疇,它所帶來效用是外溢的,是需要整個社會關注和支持的問題。所以個人、企業和政府都承擔一定的成本是合理的。”楊凡説。
紅星新聞記者 胡伊文 吳陽 實習生 程禕晨 北京報道
編輯 官莉 實習編輯 朱潔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