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後COP26:積極應對氣候危機 採取強有力全球行動

由 公羊淑軍 發佈於 綜合

(經濟觀察)後COP26:積極應對氣候危機 採取強有力全球行動

中新社北京11月25日電 題:後COP26:積極應對氣候危機 採取強有力全球行動

中新社記者 阮煜琳

經各方談判,聯合國氣候變化格拉斯哥大會就《巴黎協定》實施細則等核心問題達成共識,開啓了國際社會全面應對氣候變化的新徵程。中國生態環境部25日呼籲,各方要全面平衡有效地落實《巴黎協定》,在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考慮各國國情的基礎上,採取強有力的全球行動,積極應對氣候危機。

中國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陸新明25日在新聞發佈會上,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COP26)大會的談判內容、達成成果,以及分歧與共識等進行了較為詳細的介紹。

最具標誌性成果:完成《巴黎協定》實施細則談判

據陸新明介紹,本次大會期間,締約方就近百項議題展開磋商、談判,圍繞目標與力度、行動與支持等問題進行了對話溝通。其中,締約方對如何平衡減緩、適應、資金的雄心等方面存在較大分歧,會議在加時近30個小時後閉幕。大會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巴黎協定》落實和治理事項通過了50多項決議,其中1號決議“格拉斯哥氣候協議”,重申了堅持多邊主義,強調了氣候危機的緊迫性,對適應、減緩、資金、技術轉移、能力建設、損失損害、實施、合作等事項作出具體的安排。

“大會完成了《巴黎協定》實施細則的談判,這是本次大會取得的最主要也是最具標誌性的成果”,陸新明説,COP26的勝利閉幕開啓了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新徵程。

中美聯合宣言:發揮關鍵性作用

陸新明説,中國在COP26前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正式提交了《中國落實國家自主貢獻成效和新目標新舉措》和《中國本世紀中葉長期温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這是中國履行《巴黎協定》的具體舉措,體現了中國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決心和努力,得到國際社會的肯定。

“中方為本次大會取得成果發揮了積極建設性的作用”,陸新明説,本次大會期間,中國積極參與各項議題談判磋商,加強與各方對話交流,特別是在大會的關鍵時刻,創造性地與美國聯合發佈了《中美關於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承諾繼續共同努力與各方一道加強《巴黎協定》的實施。

陸新明説,中美聯合宣言展示了中美雙方務實合作和雄心,提振了各方對COP26成功的信心,為本次大會的成功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

最大障礙:發達國家支持不足

陸新明説,中方認為,在落實《巴黎協定》的過程中,國際社會應清楚認識到力度既包括行動力度,也包括支持力度,行動力度也包括減緩的力度和適應的力度。發達國家提供的對減緩、適應的支持力度應當與發展中國家的行動力度相匹配,目前影響發展中國家採取更有力行動的最大障礙是來自發達國家的支持不足。

“各方應全面準確理解《巴黎協定》,特別是其目標和原則,切實認識到在應對氣候變化,特別是減排方面,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完全在不同的起點上,不能要求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同時實現碳中和”,陸新明説,不加區別地要求各方提高行動力度,既不公平也不可行。

陸新明表示,下一步,各方要全面平衡有效地落實《巴黎協定》,在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考慮各國國情的基礎上,採取強有力的全球行動,積極應對氣候危機。中國將一如既往維護多邊主義,推動多邊進程,通過南南合作、共建綠色“一帶一路”,大力支持發展中國家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將繼續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堅定綠色低碳轉型發展,落實好碳達峯、碳中和的目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