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邱清穎 記者 張羽馨)“根據建議書要求,我委在全區範圍內開展了依法執業專項監督檢查……”,近日,蘇州吳江區法院收到區衞生健康委員會的司法建議覆函,函中以具體針對的舉措,對法院提出的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司法建議表示採納並落實。
據瞭解,該院在審理一起勞動合同糾紛案件中發現,涉案醫療機構明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規定,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仍於2020年4月至10月期間,招用未經醫師執業註冊的勞動者從事醫師執業活動。該問題不僅暴露出涉案醫療機構及勞動者的法治意識淡薄,且可能成為影響全區醫療服務質量的“蟻穴”。
為規範醫療用工秩序,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築牢維護公民健康安全的“醫療大壩”,吳江法院向區衞生健康委員會發送了《司法建議書》,建議加大監管力度,建立用工情況定期督導機制,加強法治宣傳,肅清糾紛源頭。吳江區衞生健康委員會收到《司法建議書》後組織開展了重點檢查,排查醫療機構240家、醫師1570人、護士1691人,出具《衞生監督意見書》231份,立行政處罰案件2起。
覆函表示,區衞生健康委員會將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加強對醫療機構執業行為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整改情況,進一步整頓和規範全區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同時繼續監督各醫療機構,加強對內部醫務人員依法執業宣教工作,教育引導全體醫護人員增強法律意識,堅持依法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