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家陸續頒佈一些和用車相關的新政策,基本上都從2021年起生效或實施。這些新導向與你我息息相關,幫你彙總在這裏,忘了就回來看看。
調整優化限購措施
去年11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明確提出“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鼓勵各地調整優化限購措施,增加號牌指標投放”。而且,商務部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提振大宗消費重點消費促進釋放農村消費潛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勵有關城市調整優化限購措施,增加號牌指標投放。
經過車是寒冬和疫情的雙重考驗之後,目前國內車市正在回暖,產銷量都有所回升,這時候優化調整限購政策,一定程度上能拉動汽車消費,加速經濟回暖。對於身在限購城市的消費者而言,買車意味着上牌,只有放寬上牌的限制,才下定決心購車。
新一輪汽車下鄉
跟調整優化限購措施一樣,為了進一步釋放汽車消費潛力,《關於提振大宗消費重點消費促進釋放農村消費潛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還提到要開展新一輪汽車下鄉和以舊換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農村居民購買3.5噸及以下貨車、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對居民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併購買新車,給予補貼。
兩種車免徵購置税
其一,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税。根據財政部、税務總局和工信部三部委聯合發佈的《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購置税有關政策的公告》顯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於購置新能源汽車可免徵車輛購置税。
這裏可以免徵購置税的新能源汽車,一般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增程式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其二,購買“專用車輛”免徵購置税。根據税務總局的消息,自2021年1月1日起購置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可以辦理車輛購置税免手續。雖然對於大部分人來説,“專用車輛”是比較遙遠的,但相關行業或有需要的人可以瞭解一下。
國六排放標準全面實施
國家發改委等11個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提到,輕型汽車(總質量不超過3.5噸)國六排放標準顆粒物數量限值生產過渡期截止時間,由2020年7月1日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前。
這就意味着,“國六”排放標準已經正式全面實施,“國五”排放標準的輕型汽車新車將不能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