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20年歸來卻成“亡者”?流浪老人“重生”記

“失蹤”二十年後回來,多了一個“亡者”的身份,該如何讓自己“重生”呢?

近日,一位原籍天津的流浪老人就遭遇了這樣的困境。而天津“一站式”司法服務幫助老人在短期內找回了“身份”,實現“重生”。

出走20年歸來卻成“亡者”?流浪老人“重生”記

圖為郭某(中)在天津紅橋區相關部門的幫助下入住養老院。左起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飛、郭某、天津市紅橋區三條石街道辦事處公共管理辦公室主任邱祥臣。張津榕 攝

“亡者”歸來

當“失蹤”多年後的郭某重新出現在天津街頭的時候,無論是其家人,還是街道辦事處、派出所都大吃一驚。因為早在十年前,郭某的妻子已向紅橋區法院申請宣告郭某死亡。

郭某家住天津市紅橋區河北大街,曾在紅橋區環衞局工作。20年前,郭某在環衞局辦理停薪留職後,離家出走,與家人不辭而別。自此杳無音訊。此次輾轉回鄉,天津的變化已讓他找不到回家的路,腿腳不方便的郭某流浪在街頭,最後被三條石街道送至養老院落腳。

“當我們見到他時,那情形真是‘慘不忍睹’,聽他自己説是從河北香河那邊走過來的。”天津市紅橋區三條石街道辦事處公共管理辦公室主任邱祥臣告訴中新網記者,當時他流落街頭,然後有居民報警,派出所接過來以後打電話給街道,説困難羣眾沒地方住。為了幫他恢復生活,街道辦事處先暫時把他安置在養老院,所有費用皆由街道墊付。

天津市紅橋區三條石派出所副所長兼社區警務隊隊長張彥哲告訴記者,派出所是在2019年12月份接到羣眾報警,在東方之珠門口有個人倒在路邊。民警過去詢問問清了郭某的名字。郭某隻是隱隱約約記得自己過去在河北大街住。

“我們通過查詢當初註銷户口提供的相關材料,得知是他家人到法院起訴後宣告死亡。郭某是2001年7月份被報的走失,2010年7月1日被宣告的死亡,後來派出所辦了註銷户口。”張彥哲説,通過點滴的線索,派出所幾經輾轉找到了他的家人。

但當年郭某不辭而別,並且一走二十年,也沒管過家裏人,家裏人都以為他已不在人世。如今其“死而復生”,家人很難接受,剛開始甚至拒絕見面。加上又是疫情期間,養老院也不讓隨便進,這段期間便有些耽擱。派出所為此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感化其家人配合,一方面幫其恢復身份。

中新網記者22日在天津市紅橋區運之福養老院見到了郭某,他已經在街道辦事處和養老院的照料下變得面貌全新。在記者提到關於家人的問題時,郭某沉思良久,低下了頭,只説這些年一直很想家人,兒子在其離開的那年僅僅還是一名初中生。再説起過往的一些事,郭某對具體的時間已記憶模糊。

出走20年歸來卻成“亡者”?流浪老人“重生”記

圖為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任萬岱在工作中。張津榕 攝

“死”而復生

已是古稀之年,卻被"宣告死亡",郭某希望恢復自己的身份,但問題卻沒有這麼簡單。

“之前有過從家裏走了之後在外地死亡的,但是郭某這個情況還是第一次。”天津市紅橋區三條石派出所副所長兼社區警務隊隊長張彥哲説自己職業生涯還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尤其難辦的是家屬不太支持和配合;因為郭某當年的妻子如今已是“前妻”,現在家庭生活也很平靜,如今碰到“死”而復生的事,確實很難接受。

幫助郭某恢復身份,就必須得爭得他家屬百分之百的配合,在這個基礎上才好解決,所以感化他的“前妻”是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做的最重要的工作。從2019年12月底到現在,再加上期間有疫情,做其家人工作佔用了較長時間。

據郭某家人透露和猜測,郭某過去在家裏因為很受寵,經受挫折較少,後來在環衞局工作時好像在工作上有小小的不如意,自己經受不住,就不辭而別了,但本身與家庭沒有什麼矛盾,估計他是想去外地自己闖闖多掙些錢,但是好像也不太理想,自己就覺得沒有臉面去面對家人了。

如今郭某年逾古稀,回到家鄉,卻多了一個“亡者”的身份。如何助其“死”而復生,成了一件難事。

首先,2010年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決,在那之後郭某的户籍就被註銷了,當初離家時攜帶的第一代身份證也在離家期間丟失,缺少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法定證件。

其次,由於郭某經法院判決宣告死亡,派出所不能主動恢復郭某的户籍信息,亦難以出具所找到的“郭某”與註銷户籍的“郭某”為同一人的證明,導致郭某恢復身份存在證據不足的風險,進而存在立案申請主體資格審查障礙。

但回鄉後的郭某暫時以流浪人員的身份被安置在養老院內,經濟窘迫,身體多病,手也無法長時間穩定握筆寫字,迫切需要恢復身份以便正常生活。

出走20年歸來卻成“亡者”?流浪老人“重生”記

圖為天津市紅橋區三條石派出所副所長兼社區警務隊隊長張彥哲在工作中查閲資料。張津榕 攝

綠色通道找回“身份”

面對棘手的問題,街道辦事處和派出所犯了難,想要恢復身份,還是需要經過法定的程序,於是,街道辦事處向法院發起了求助。

在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和法院共同召開的流浪乞討人員恢復身份問題協調會上,紅橋法院民一庭法官任萬岱瞭解了郭某的情況,經過幾輪的探討和協調,給出瞭解決的方案:

由街道辦事處與郭某親屬聯繫,確定其親屬的意見,在其親屬對郭某身份信息無爭議的情況下,簡化流程,以原宣告死亡案件卷宗中留存的户籍底檔信息作為郭某的身份憑證,用於立案申請撤銷死亡宣告,併為其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務,當天立案、當天開庭、當天宣判,迅速解決郭某身份問題,以便快速恢復他的正常生活。

12月16日下午三時四十分,郭某在親屬、派出所和街道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到達紅橋法院進行立案。由於郭某已無法進行書寫,工作人員按照其口述內容整理出了書面申請書,與原卷宗留存的身份材料一併交至立案窗口,立案工作人員即刻立案。

二十分鐘後,第24法庭內,案件開庭審理。任萬岱法官在庭審調查階段一併對親屬進行了詢問調查後當庭宣判,撤銷原宣告死亡判決,當場向郭某送達了民事判決書,時間定格在下午的四時三十分。

在天津市紅橋法院各部門的“接力”配合下,短短五十分鐘後,離家二十年的郭某終於找回了自己的“身份”。

目前,郭某的户口補辦等手續正在加快辦理中。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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