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關單位,省醫保事務中心:
為進一步完善在築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在築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在築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暫行辦法〉〈貴州省在築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大額醫療救助試行辦法〉〈貴州省省級單位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試行辦法〉〈貴州省省級單位醫療照顧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後有關醫療保障待遇試行辦法〉的通知》(黔府辦發〔2002〕111號)及有關政策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築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率調整為8%。個人繳費率不變。
二、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貴州省財政廳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