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落實“過緊日子”要求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7日訊 (記者 曾金華)9月7日,財政部發布通知,針對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有關事項,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有效盤活並高效使用固定資產。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是行政事業單位為滿足自身開展業務活動或其他活動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和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構築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傢俱、用具、裝具及動植物等。

  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對於提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整體水平、更好地服務與保障單位履職和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財政部明確,各單位對固定資產管理承擔主體責任,並將責任落實到人;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要切實負起責任,愛護和使用好固定資產,確保固定資產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財政部要求,加強基礎管理,確保家底清晰。加強固定資產卡片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記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全面掌握並真實反映固定資產的數量、價值和使用狀況,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各部門、各單位要真正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在摸清固定資產存量基礎上,合理提出配置需求,審核部門要嚴格把關,從嚴控制。嚴格按規定標準配置固定資產,沒有配置標準的,結合本單位履職需要和事業發展需求,厲行節約,合理配備。固定資產原則上不得一邊出租出借、一邊新增配置。

  財政部要求,要加強固定資產使用管理,行政單位固定資產主要保障機關正常運轉,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主要支撐事業發展,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得互相佔用固定資產,確保固定資產功能與單位職能相匹配。

  落實固定資產內部領用和離崗歸還制度,領用人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出現損壞及時報修,避免閒置浪費或是公物私用。發生崗位變動應當按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移交或歸還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積極推進固定資產在單位內部調劑共享,鼓勵跨部門、跨地區、跨級次的資產調劑和共享共用,提升固定資產使用效益。高校、科研等事業單位要將符合條件的科研設施與科研儀器納入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國家網絡管理平台,將儀器開放共享情況作為新增資產配置的重要參考因素,推動開放共享和高效利用。

  明確固定資產內部處置程序,嚴格按規定權限履行報批程序,及時處置固定資產。對長期積壓的待處置資產,按“三重一大”事項履行集體決策程序,在規定權限內予以處置,切實解決“銷賬難”的問題。固定資產處置要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出售、出讓、轉讓固定資產應依法依規進行資產評估,數量較多或者價值較高的,通過進場交易、拍賣等公開方式處置。

  財政部明確,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損失追責機制,落實損失賠償責任。對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的固定資產丟失、損毀等情形,按照規定進行責任認定,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各級財政部門、各部門應當建立固定資產全過程績效管理機制,對固定資產管理機構人員設置,賬實相符情況,配置效率、使用效果、處置以及收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等情況設置具體績效指標,實施跟蹤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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