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管理“裝睡”,信貸違規“暴走”!

  北京3.4億元、廣州1.47億元……多地近日通報了經營貸、消費貸等信貸資金違規入樓市的排查結果。監管三令五申、罰單不斷,信貸資金違規入樓市的痼疾仍難以根治。這其中固然有多個主體、多重因素的推動,但作為信貸資金的投放方,銀行機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的“三查”制度是銀行信貸資金安全的重要保障。從監管部門披露的案例看,銀行信貸管理的“屏障”漏洞重重,甚至有個別銀行工作人員故意“放水”。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銀行存在“重放貸、輕管理”現象,對貸款資金流向監測存有惰性心理,同時又怕得罪客户,默許、縱容挪用貸款的行為。當然銀行也有自己的盤算:完成了給小微企業的放貸任務,同時賺得了利息收入;萬一出現風險,手裏還有抵押的房產可以變現。所以只要表面上流程合規,便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信貸資金違規進樓市的危害極大,這個問題必須嚴查。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一些地方就查出上億元資金違規流入樓市,這説明只要想查,問題都是可以查出來的,就看想不想查、敢不敢查。

  目前,很多銀行正針對已發現的違規套路對信貸管理政策打補丁,下一步更應該增強主動性,不能總是在監管要求或者媒體曝光的壓力下才被動採取措施。銀行要充分認識貸後管理的重要意義,增強貸款用途監測的本領,充分掌握客户真實財務狀況、及時跟蹤企業經營情況、增加資金流向監測手段等,練就一雙“慧眼”,提高對違規現象的敏鋭度、識別力。

  別讓“銀行管得松”成為非法中介敢於頂風作案的底氣,要讓“銀行查得嚴”成為非法中介不敢動的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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