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9月2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韓颺)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制發第二十九批指導性案例,補充立法不足,細化操作指引,突出強化公益訴訟實踐引領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於9月1日正式實施,授權檢察機關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提起公益訴訟,這在我國立法上尚屬首次。
本批指導性案例共5件,涉及海洋環境保護、固體廢物污染治理、高鐵安全隱患防治、自然遺蹟保護、傳統村落保護。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廳長鬍衞列介紹,本批公益訴訟指導性案例涉及領域廣、案件類型豐富。“在目前公益訴訟檢察缺乏專門立法的情況下,通過指導性案例對辦案難點、辦案方法、辦案爭議等方面將模糊問題予以明確,是提升辦案科學化、規範化水平的重要途徑。”胡衞列説。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鄭州鐵路運輸分院督促整治違建塘壩危害高鐵運營安全行政公益訴訟案是本次發佈的典型案例之一。2016年2月以來,三門峽市陝州區菜園鄉、湖濱區交口鄉部分村民在鄭州到西安高速鐵路(以下簡稱“鄭西高鐵”)南交口大橋橋樑南北兩側距橋墩不足100米處,分別修路築壩、填土造田,造成橋樑南側(上游)塘壩內蓄水約1萬立方米,存在汛期潰壩衝擊橋樑的風險;北側(下游)形成堰塞湖,浸泡高鐵橋墩,造成高鐵運營重大安全隱患。
經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協調,三門峽市相關部門採取了開挖排洪渠、人工抽水等臨時性解決措施,但仍未根本解決高鐵橋樑防洪安全隱患問題。
2017年3月至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開展推動解決鐵路線下安全隱患專項活動。2018年3月7日,鄭州鐵檢分院依法向三門峽市人民政府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檢察建議發出後,由三門峽市委政法委、市水利局等部門組成專項整治工作組,全面組織施工。2018年汛期前,堰塞湖除險工程如期完成。
胡衞列表示,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較為龐雜,涉及的行業多、專業性強,給檢察機關開展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帶來新的挑戰,該指導性案例展現了檢察機關在安全生產領域辦案的一些經驗。
胡衞列指出,對安全生產涉及的公益侵害,關注的重點不應是已經發生的安全事故和實然侵害,而應是防範重大風險,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的制度價值在於防未病、治未然。他表示,鑑於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性和緊急性特點,在司法實踐中需要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靈活運用訴前磋商程序,優先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督促行政機關履職整改,消除和防範重大安全隱患和侵害危險。
胡衞列介紹,本次發佈的指導性案例對現有立法不足進行了補充細化,釐清了各級檢察機關辦案時與行政機關銜接過程中常見的疑點難點問題。在法律銜接過程中,行政機關普遍認為在違法行為涉嫌刑事犯罪時,應堅持刑事程序優先,在刑事訴訟程序終結後行政機關方能作出行政處理。但在有關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的公益訴訟案件中,在不影響刑事案件辦理的情況下,檢察機關及時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能夠有效避免生態環境損害後果的進一步擴大。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加大現有領域辦案力度,配合落實好新修訂、新賦權的各項法律法規。胡衞列表示,2021年以來,國家新頒佈的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均對公益訴訟檢察予以賦權,這既是對公益訴訟檢察前期工作成效和深遠價值的肯定,也是公益訴訟制度創新發展的新契機,“我們要不辱使命、敢於擔當,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切實保障人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