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轉運工作方案(第二版)》。與此前方案相比,新的方案明確,參與轉運的醫務人員、司機嚴格進行閉環管理;急救中心、定點救治醫院和新冠病毒感染者隔離管理機構,應當指定相對獨立的專門區域停放轉運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護車。
閻彤攝 圖文無關
方案指出,急救中心應當安排專門的醫務人員、司機和救護車承擔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轉運工作,承擔轉運任務的醫務人員、司機應按照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醫務人員管理方式嚴格閉環管理,工作期間不安排執行其他日常轉運任務,每個工作週期結束後根據本地防控規定落實健康監測要求。
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轉運車輛原則上應為負壓救護車。原則上應當1車轉運1人,對於同一毒株的感染者,1車可轉運多人。急救中心、定點救治醫院和新冠病毒感染者隔離管理機構,應當指定相對獨立的專門區域停放轉運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護車。原則上每轉運1車次應對救護車進行終末消毒,連續轉運同一毒株的感染者時可在完成本次轉運任務後集中進行終末消毒。
新的方案中還明確,各地應該根據城市規模、地理區位、人口分佈等,統籌建立一定數量的標準化救護車洗消中心,在轄區範圍內進行網格化佈局,在發生大規模聚集性疫情時確保轉運救護車隨時可就近進行規範洗消,防止因洗消中心數量不足、佈局不合理而影響救護車洗消質量和洗消效率。急救中心、洗消中心應設置規範的醫務人員個人防護用品穿脱場所。
此外,各地要統籌做好轄區內新冠病毒感染者和日常急救轉運工作,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相關轉運工作的同時,切實保障好日常急救轉運需求。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記者 牛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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