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網訊 (通訊員 周言 記者 張旭) “我們從揚州趕到高郵註銷,能不能不處罰呢?”近日,古絲錄川酒(揚州)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在高郵市税務局窗口,着急地向工作人員進行問詢。
“經系統查詢,你們企業滿足‘首違不罰’的條件,我現在就幫你辦理,請稍等。”窗口工作人員回覆道。不到一分鐘,該工作人員將一個蓋有“首違不罰”章的文書交到企業相關負責人手中。
今年2月,在國家税務總局舉行的2021年“我為納税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春風行動”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税務總局表明在税務執法領域將推廣“首違不罰”清單制度。“首違不罰”清單制度是指對納税人首次發生清單中所列事項且情節輕微,並在税務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的,或在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內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高郵市税務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今年春節期間,高郵市的一名代賬會計張某忘記依法為7家企業進行申報所屬期為2021年1月的個人所得税。3月5日,張某前往税務局補申報相關業務。
“按照清單所示,這7家企業都符合首違不罰的條件,這次不予以罰款,下次不要再忘記申報了,不然就要罰款了。”高郵市税務局工作人員説道。
“謝謝,幸好有這個‘首違不罰’,不然老闆都要找我掏腰包交罰款了。我再也不會忘記申報了。”張某連連表示感謝。
據統計,截至2021年2月28日,高郵符合“首違不罰”制度的納税人共有410户次,佔總户次的64.67%。
高郵市税務局負責人告訴記者,“首違不罰”清單制度將教育和管理相結合,剛柔並濟,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