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掃墓”不應該一棍子打死
近日,遼寧鐵嶺遼北公墓提供代客祭掃服務,價格在129元至399元不等。遼北公墓工作人員稱,此項服務今年第一次做,提供代客祭掃服務時會敬香敬酒,有視頻反饋。而在其他地方,也有此類“代客掃墓”,如在温州,今年清明節期間,一些墓地、陵園也推出了代掃服務。
近三年清明節“代客掃墓”,多是由於疫情防控的需要,尤其是給因疫情不便到現場祭掃的人員提供便利。但對於一些在外不能回鄉祭掃的人來説,很多地方也提供類似服務。清明祭掃是一件莊嚴的事情,可如果掃墓變成明碼標價的商業服務,甚至精細到燒紙焚香多少錢、跪拜多少錢、哭泣多少錢,引發爭議在所難免。
古人云,“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掃墓是一種孝親行為,盡孝必須親力而為,貴在事必躬親,否則,掃出的不會是親情,將追思變成一種明碼標價的商業行為是對現實的嘲諷,對先輩缺乏應有的敬畏。代客掃墓只是當事人的自我安慰罷了。如果先人泉下有知,又該作何感想?追思故人的“情”陌生人豈能“代”?
然而,對於很多工作抽不開身的人來説,親臨現場祭掃並不現實。選擇商業機構代掃,也是無奈之舉。尤其是,沒空回家祭奠總要比不去掃墓強多了。雖然此舉不值得提倡,但掏錢讓人代掃墓者的內心,對祖先或離世的親人還是有深深的緬懷。可見,代客掃墓不僅是一樁生意,恐怕也是一種“成人之美”。
現實中,不少人回鄉掃墓不僅要飽受長途跋涉、舟車勞頓,即使勉強回到家也是身心疲憊,苦不堪言。而代客掃墓,不僅彌補了不能親力親為的缺憾,也降低了掃墓成本。綜上所述,支持和反對代客掃墓的觀點恐怕都有一定道理,因此,不妨採取更為寬容的態度。有人願意親自掃墓,那再好不過。而對於實在不能回家掃墓的一部分人且願意讓別人代為掃墓的,也最好不去幹涉。
總之,掃墓是親自去還是找人代勞,只要不違背公序良俗乃至法律,每個人都有選擇權。親自去還是代客掃墓,貴在對故人生前的善待而非身後,只要心誠,又何必拘泥於地點和方呢?由此,即便是“代客掃墓”的爭議再大,也不應該一棍子打死。當然,漫天要價或藉機欺詐等行為例外。(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