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甘孜州紀委監委公開曝光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別是:
1.色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洛絨次稱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收受禮品問題。2015年下半年,時任色達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洛絨次稱,在成都出差期間,接受承攬色達縣農村公路暢通工程的承建商劉某某的宴請,席間飲用“五糧液”白酒。同年,洛絨次稱在辦公室收受劉某某所送“大重九”牌香煙兩條。2020 年 12 月,洛絨次稱同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色達縣人民政府副處級幹部格桑澤仁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收受紅包問題。2016年至2019年期間,時任色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分管交通運輸局)格桑澤仁,收受承攬色達縣農村公路暢通工程的承建商劉某某所送現金2萬元。2019年春節後,格桑澤仁在成都接受劉某某宴請,席間飲用“五糧液”白酒。2020年12月,格桑澤仁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丹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倪光全違規收受高檔白酒、違規報銷問題。2017年6月,倪光全在任丹巴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期間,收受丹巴縣黃土坎滑坡治理和生態恢復項目承包方楊某6瓶五糧液白酒。2018年11月,倪光全違規同意報銷一〇八地質隊、巴塘縣自然資源局工作組在丹巴工作期間不應由其單位承擔的住宿費用1.36萬元。2021年1月,倪光全同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色達縣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夏曦違規報銷接待用酒費用問題。2017年12月,色達縣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夏曦履行財務報賬審核不力,違規報銷酒水費用1080元。2020年12月,夏曦同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新龍縣網絡輿情中心主任向保林超標準裝飾公務用車問題。2017年4月,新龍縣委宣傳部安排該縣網絡輿情中心主任向保林負責辦理公務用車採購事宜。車輛購回後,向保林安排對車輛加裝配置和裝飾,超標準1.4萬元,造成不良影響。2021年1月,向保林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6.瀘定縣嵐安鄉人民政府臨聘人員古伯超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5年8月7日,古伯超駕駛單位公車到成都維修,因當天4S店未安排維修,古伯超便擅自駕駛公車前往眉山市探望親友。事後,古伯超將成都往返眉山市產生的過路費及其他票據一併報銷。2021年1月,古伯超同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