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大王遙: 全球綠色投融資存在巨大缺口
中國日報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 張隕璧)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王遙日前就全球綠色發展、綠色金融等話題接受《中國日報》專訪表示,全球綠色投融資存在巨大缺口,低收入國家需要更加重視自身的經濟、社會以及財政風險管理。
在新冠疫情持續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國尤其是低收入國家在推動綠色轉型發展低碳經濟方面面臨諸多挑戰。
王遙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給世界經濟帶來了嚴重下行壓力,全球氣候變化所造成的極端天氣也不斷給全球各國帶來嚴重衝擊。低收入國家而言,一方面,其國家基礎設施落後、產業發展水平不高、社會發展程度也較為落後,發展的需求十分迫切。另一方面,相當多的低收入國家生態環境十分脆弱,環境承載力不高,並不適宜高污染、高排放的投資。此外,由於當地發展模式較為粗放,亟需調整經濟發展模式,進行低碳投資。”
王遙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
王遙強調,全球綠色投融資存在巨大缺口,因此引導更多的公共和私人資本流入相關投資以支持低碳發展實現是必不可少的舉措。其次,為落實巴黎協定目標,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在提升能源效率、降低燃料的碳排放強度、電氣化改革和土地用途改變等方面都亟需採取措施,及時制定適宜於本土化、國家層面的長期綠色發展目標與計劃,以提升自身的綠色融資能力和低碳技術儲備能力。
“另外,針對於低收入國家,其基礎設施建設、民生服務等方面還尚處發展提高階段,產業能源結構還是以化石能源為主,這將對其建立有效的金融體系帶來挑戰。因此,這些國家既要重視環境氣候風險的治理,也需要更加重視自身的經濟、社會以及財政風險管理,保證經濟與環境實現平衡穩定的發展,”她説。
王遙指出,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是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保證,對於中國實現“2030碳達峯、2060碳中和”來講,具有重大意義。其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有利於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面綠色轉型,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更高質量、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二是實現提高環境質量與應對氣候變化協同增效,在未來的經濟發展中引導傳統高碳行業進行低碳能源轉型;三是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通過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與發展綠色金融,既可推動氣候治理以減少極端天氣與自然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社會造成的損失,也能夠降低由此帶來的生態系統退化和物種滅絕風險,為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提供有力支撐。
在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方面,王遙表示,中國“自上而下”的金融政策頂層設計與“自下而上”的市場探索相結合,促進了中國綠色金融的高質量飛速發展。中國將綠色發展上升至國家戰略高度,通過“自上而下”的推動政策指引金融機構和企業向綠色低碳發展方向過渡。
她指出,中國作為全球首個制定較為完善的綠色金融發展框架的國家,一直在國際平台積極發揮示範和先導作用,助力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框架、要求、標準和流程方面達成全球共識,引領世界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全球生態文明建設。“目前,中國在綠色金融整體規劃、政策框架搭建和實施、產品設計等方面已形成獨具特色的發展模式,可為其它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提供借鑑。”
在政策實施落實方面,中國自2017年率先啓動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探索具有區域特色的綠色金融發展模式,發展至今積累了建立綠色金融地方標準和項目庫、成立綠色金融行業自律機制、建設一體化信息管理平台、創新綠色金融產品、發行綠色市政專項債券等在內的成功經驗。“這既為我國國內其它城市提供了可複製、可推廣的示範案例,也為全球提供了一張綠色金融‘中國經驗’的名片,對綠色低碳的區域發展提供了重要參考,”她説。
在國際合作方面,中國一直主動承擔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責任,助力全球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王遙表示,中國不僅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治理,承擔《巴黎協定》責任,參與並推動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央行與金融監管綠色金融網絡(NGFS)、可持續銀行網絡等重要綠色金融國際平台的合作,率先發布《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主辦《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5次締約方大會並通過《昆明宣言》;更於不久前閉幕的COP26聯合美國發布《中美關於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通過諸多行動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起到重要推動作用,成為推進全球多邊進程與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
當被問及如何看待綠色“一帶一路”目前建設的進展情況和未來前景,王遙表示:“整體而言,全球基礎設施投資面臨着巨大的缺口。聯合國亞太經社會預計,僅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發展中國家,每年需要增加9000 億美元基礎設施領域的投資。在過去幾年裏,中國通過‘一帶一路’倡議成為了發展中國家基礎設施資金最重要的來源之一。”
王遙表示,自 2013 年以來,中國已為“一帶一路”項目提供了約 7500 億美元的資金,特別是在能源和交通領域。可再生能源自2020年起成為中國海外能源產業的投資重點,其中2020年的可再生能源投資佔能源行業總投資的比例首次超過一半。
她指出,針對海外基建項目生命週期中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國內相關政策制定者也鼓勵企業在對外項目投建營過程中採用更嚴格的環境標準,必要時應採用國際通用環境標準。相關文件包括今年7月商務部和生態環境部發布的《對外投資合作綠色發展工作指引》。
王遙説:“展望未來,隨着新冠肺炎疫情後的經濟復甦和格拉斯哥氣候大會展現出的低碳能源轉型的國際共識,預計中國投資者將加速綠色項目尤其是太陽能和風能項目的海外投融資,並採用有利於東道國可持續發展的標準開展投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