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電網出台措施實行煤電上網電價市場化

中新社廣州10月22日電 (王華 藍旺)中國南方電網公司22日公佈,出台16項措施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緩解當前電力供需矛盾。其中提出,全部煤電電量和全部工商業電量進行市場交易。

該公司制定出台《公司落實國家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方案》(簡稱《方案》),推出16項工作措施,包括推動全部煤電電量和全部工商業電量進行市場交易,同時確保居民和農業的用電價格穩定,緩解目前電力供應緊張局面。

據瞭解,今年下半年以來,中國內地煤炭價格持續走高,燃煤發電成本與上網電價出現嚴重倒掛,燃煤發電企業普遍面臨經營困難,影響發電企業保供能力。

為此,國家自10月15日起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推動工商業用户都進入市場購電。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電的工商業用户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

這意味着,此次改革將原未參與市場的煤電、工商業用户全部進入市場,工商業電價均通過“市場交易上網電價+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形成,發電成本變化及時通過市場機制向用户傳導,實現工商業用户電價的“能跌能漲”。

南方電網公司此次發佈的《方案》提到,對於原來由電網企業按基準價收購的燃煤發電電量,2021年10月15日起燃煤發電企業可自行與電力用户和售電公司直接市場化交易。

南方電網公司還將配合省(區)價格主管部門加快出台完善峯谷分時電價政策,出台地方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用電階段性優惠政策,以及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和電解鋁階梯電價、高耗能企業差別電價等政策。

需要強調的是,在煤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户電價走向市場化的同時,民生類用電仍然屬於重點保障範疇,不會隨着一次能源價格走高而上漲。

《方案》還提出,12月1日起,南方電網下屬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海南五省區電網公司將按代理購電價格向代理工商業用户售電;已參與市場交易改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用户,其價格按電網企業公佈的相應代理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

南方電網計劃與財務部副總經理蘆勇表示,此次改革放開市場主體准入、放大價格波動空間,有效發揮市場作用,短期有利於理順煤電價格機制,長遠則有利於進一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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