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日前,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四部門印發《關於調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予以調整,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記者瞭解到,本次調整涉及的產品為電視機、微型計算機、洗衣機、電冰箱、空氣調節器(簡稱“四機一腦”),廢棄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具體如下: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
《通知》施行前已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按規定申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按原補貼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