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門10月6日電 (記者 龍土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6日刊登行政法規《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將於10月12日起生效。根據法規,司法警察局新增保安廳,專責國家安全、反恐、維護網絡安全等工作。
澳門特區行政會表示,已通過並將於10月12日生效的法律《修改第5/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明確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列入司法警察局的專屬職權。為配合該法律的實施,特區政府重新制定《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使司法警察局能在維護國家安全、應對恐怖主義犯罪、網絡犯罪工作上有完善的架構制度及作出更迅速的反應,提升整體執法效率。
根據法規,司法警察局將增設保安廳及其轄下部門──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處、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國家安全行動支援處、國家安全事務綜合處、恐怖主義罪案預警及調查處、網絡安全處,專責維護國家安全、反恐、維護網絡安全等工作。
與此同時,因應司法警察局承擔的職責及組織架構均有所擴大,將增設一名副局長,按新增部門而設立相應的主管職位,並調整司警局的人員編制,較現行編制增加7人。
另外,為配合將於10月12日生效的法律《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持續提升司法警察局在刑事偵查、法理鑑證、現場勘查等方面工作的成效,澳門特區政府還重新制定《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人員的招聘、甄選及培訓》行政法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