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訊 孟某死亡後留下房產,再婚妻子宋某企圖霸佔,繼子將其告上法院,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就此開始。
近日,青島市黃島法院審結了一起拒執罪案件,被執行人宋某因拒不騰房,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丈夫因病死亡,繼母被告上法庭
孟某和宋某於1998年結婚,婚前孟某有一子孟某某,後孟某因病死亡,留下了三套房產,引發了繼承和析產糾紛。孟某某與其同父異母的妹妹各繼承套二房產一處,剩下一處套三樓房,孟某某繼承大部分份額。為實現房屋居住使用,該房屋判歸孟某某所有,因房產分割產生的款項由孟某某付給宋某和宋某的女兒。
判決後,孟某某主動將份額折款交到法院,宋某沒有騰房的意思。經查,宋某未成年的女兒在案件當中繼承了一套房產,宋某本身有房屋居住,但是卻將其女兒繼承的房產裝修對外出租賺取租賃費,仍然霸佔套三房屋居住拒不騰出,孟某某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了執行。
法院強制執行,繼母拒不騰房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多措並舉,考慮到其家庭的親情關係,多次做宋某的思想工作,並告知拒不騰房的相應法律後果,督促其主動騰出。同時也在宋某所住的房屋張貼騰房公告,施加執行壓力。但宋某置若罔聞,經兩次張貼騰房公告之後仍然不予理會。
宋某有房屋居住,具備騰出條件,卻拒不騰房,法院依法對其採取拘留措施。拘留期間仍然通過做思想工作的方法,希望宋某能夠主動履行,但是宋某仍態度堅決、頑固不化。宋某存在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主觀惡意,經依法通知、公告並採取拘留措施後,仍拒不履行義務,法院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其拒不履行的刑事責任,2020年3月,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主動認罪認罰,仍被判處有期徒刑
被告人通過互聯網的形式參與庭審
法院經審理認為,宋某明知法院的民事判決已經生效,客觀上有能力履行而故意拒不履行已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長達數年,情節嚴重,妨礙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動,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
鑑於在偵查期間,宋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主動履行騰房義務,並賠償了孟某某的經濟損失,孟某某出具諒解書,但宋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事法律規定。
最終,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宋某有期徒刑七個月。
(閃電新聞記者 張雨 報道)
【來源:青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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