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倆熱心“搶修”塌方路段 背後原因竟是非法採石

靠非法採石發家的父子,忽然對一處塌方路段的搶修工作“熱心”起來,背後的真相是—— 明修塌方路 暗採紅石頭

父子倆熱心“搶修”塌方路段 背後原因竟是非法採石

(題圖為採石現場)

2017年6月,浙江省常山縣一採石場附近的路基發生輕微塌方,當地採石場老闆老童的兒子小童主動組織人員“搶修”。

三年後,當地人驚奇地發現該路段竟然還是未搶修前的樣子。直到今年4月16日,常山縣法院以非法採礦罪一審判處小童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當地羣眾才恍然大悟,原來,小童當初是為了採礦和他人一起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利慾薰心 屢罰不改

常山縣輝埠鎮塘底村盛產一種俗名叫“紅石頭”的礦石,因質地堅硬、美觀大方,塘底村的“紅石頭”在浙江省衢州市、麗水市以及周邊地區的水利、建築行業十分暢銷且價格一直不低。

上世紀80年代末,塘底村村民老童靠採賣“紅石頭”發家,經過多年經營,積攢了豐厚的家底,在當地採石行業也小有名聲。然而,到了2011年,由於露天開採等因素,政府依法取締了老童採石場的採礦許可證。

吃慣了“紅石頭”帶來厚利的老童哪裏忍得住,2013年他又組織人馬到之前的採石場裏盜採“紅石頭”外銷牟利。不過,沒多久,老童就被執法人員查獲,後被法院以非法採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萬元。

按説都被判刑了,教訓應該很深刻。然而,利慾薰心的老童只消停了兩年,2016年上半年開始,他又僱用人員、機械盜採起了“紅石頭”。這一次,老童還學會了和國土資源部門執法人員“打游擊”,執法人員一到現場,老童就帶着盜採人員一鬨而散,等風聲一過,又緊鑼密鼓地盜採礦石……

為此,常山縣國土資源部門執法人員絞盡腦汁,想盡辦法阻擊老童一夥人的盜採行為。最終,2017年年初,國土資源部門通過聯合執法,對老童的採石場採取了斷電措施,讓切割機等盜採工具運轉不起來,逼得老童不得不停下“黑手”。

父子搭檔 暗度陳倉

2017年6月,由於降雨等因素影響,老童採石場附近的一段路基發生輕微塌方,但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可是,老童的兒子小童卻異常“熱心”,組織人員、機械,準備對塌方路段進行“搶修”。

小童是要做好事回報鄉鄰嗎?不!原來小童受父親影響,且從事建築行業多年,熟悉建築石料的行情,一直覬覦村裏的這些“紅石頭”。他發現,塌方路段內側的山體與採石場相連,“紅石頭”的儲量相當可觀,頓時來了靈感:與朋友吳某商定讓一傢俬企打着某林場的旗號客串“業主”,再由自己和吳某來“承包”實施搶修項目,等到“搶修”路基的機械、人員一進場,自己和吳某就可以指揮挖掘機繞到山頂去採石作業。隨後,小童等人以搶修道路的名義堂而皇之地辦理了用電手續。

一切準備就緒,小童就讓父親老童召集之前盜採的“老班底”,悉數進場,並接手指揮之後的挖掘、切割、運輸、銷售等環節。很快,一車車“紅石頭”又被銷往了常山縣以及附近的開化縣、衢州市柯城區等地。

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執法巡查人員發現該處的開採情況後,小童和吳某“理直氣壯”地解釋是為了搶修道路、消除安全隱患,並採用“變更”施工方案、假意繳納資源費等手段干擾執法。直到2020年7月,老童、小童這對父子搭檔被抓時,這座山頭已經被挖掘、切割乾淨,而被“搶修”的那段路卻還是三年前塌方時的樣子。

檢察介入 斬斷黑手

2020年6月22日,常山縣檢察院接到羣眾反映小童等人長期、大規模盜採“紅石頭”破壞環境的線索後,該院副檢察長王志紅帶隊展開核查。檢察官通過現場勘查、走訪調查等迅速識破了小童等人“借修路之名行盜採之實”的詭計。同月24日,該院對接國土資源部門,建議他們固定相關證據後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隨後,公安機關先後將小童、吳某、老童以及多次協助老童盜採的呂某、寧某、馬某、劉某等10餘人抓獲歸案。

到案之初,小童、吳某等人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因患有嚴重疾病被取保候審的老童也在外面想盡辦法干擾偵查。瞭解情況後,承辦檢察官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偵查,先後三次召集公安、國土資源、林業等部門的相關人員進行案情分析、交流,引導辦案民警依法查扣了8000多噸案涉礦產品、33個賬本、10多部手機等關鍵證據,並建議偵查機關查封小童在盜採期間購買的房產。

在小童、吳某“零口供”的情況下,承辦檢察官對小童、吳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並梳理出21條補充偵查意見,建議公安機關徹查盜採的時間節點、礦產品種類、資金流向等。

案件被移送審查起訴後,為查明小童等人非法開採的礦產品價值,承辦檢察官對案涉開採點的礦石荒料率、案涉4種礦產品的市場價等焦點嚴格審核,並自行補充偵查,最終認定小童等人非法開採的礦產品價值達240餘萬元。同時,通過核對涉案人員的資金流向,查明瞭寧某等人除非法採礦外,還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實。

今年3月4日,該院依法以涉嫌非法採礦罪對小童提起公訴。面對檢察機關掌握的證據,庭審前,小童終於認罪認罰,委託家屬退出個人全部違法所得66萬元,並繳納了罰金保證金。

因此案涉及生態環境保護而且在當地影響重大,4月16日下午,常山縣法院組成7人合議庭對小童非法採礦案公開開庭審理,並邀請衢州市、常山縣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及塘底村村民、水利建築行業代表等100餘人到場觀摩庭審。

庭審現場,檢察官從家庭賬、經濟賬、自由賬等多角度開展法治教育,小童現場流下了悔恨的淚水,旁聽的家屬也深受教育。法院當庭以非法採礦罪一審判處小童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

據悉,接下來,該院將依法對吳某、老童及其盜採“老班底”人員提起公訴,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與此同時,該院已就涉案開採點生態損毀修復賠償問題與相關部門進行對接,並視情況開展支持起訴或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確保“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落到實處,讓被破壞的山體逐漸得到恢復。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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