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 記者 武甜瑩 見習記者 李全基 閆鵬 棗莊報道
7月16日,滕州市召開市民文明行為20條暨市民文明素質提升專項行動新聞發佈會,相關負責人針對將於8月1日起將實施的高層民用建築樓道內禁止停放電動車的規定作出詳細解讀。
據瞭解,近年來滕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高度重視電動車的安全充電和停放問題,出台了《關於深化物業管理提升進一步推進住宅小區六項攻堅行動的意見》,也對住宅小區內的電動車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對新建小區,滕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從規劃建設的源頭抓起,將電動車停車棚和充電樁的配置納入建設條件意見書,解決電動車安全充電和無處停放的問題。
對老舊小區,滕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分期分批實施改造,全面建設電動車棚和充電樁。今年將實施7個片區54個老舊小區的改造,具備條件的全部都要增設電動車棚和充電樁。根據計劃,未來四年內將對全市所有的老舊小區完成改造,屆時將實現老舊小區電動車棚和充電樁的全覆蓋。
對既有小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與屬地街道一道,合理規劃設置非機動車輛停放點,引導業主將非機動車輛停放在劃定區域,集中建設充電樁,方便業主安全、規範使用。
針對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滕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廣泛宣傳的同時,組織滕州市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秩序專項整治,對佔用共有道路、消防通道、單元門廳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以及違規充電的,及時進行勸導、勸阻和糾正,切實規範小區內電動車的管理,為滕州市文明城市創建作出住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