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算駕駛樂趣,只談舒適度,是我在90年那一陣子開的 Bentley Turbo R,這車是勞斯萊斯的姐妹車,差別很小,同樣6.75公升引擎,不過這輛車是渦輪增壓。馬力特大,加速度驚人,車裏寂靜無聲,使用的材料都是頂尖的,沒法更高檔了。
缺點是缺乏駕駛樂趣,車子喜歡走直線,不太樂意換道或是轉彎。
長途高速公路,沒有比這車更舒服的了。
如果還希望有點駕駛樂趣的話,我在2000-2004年左右開的這部 Infiniti Q45 挺不錯,8缸,舒適度和材料非常好,不過跟 Bentley 相比差距不小。駕駛樂趣就好多了,不但穩定,還相當靈活,要小心注意速度。
有一次,開車送孩子回學校,270英里(432公里)的路程,老婆孩子都在車上打瞌睡,孩子交代快到的時候叫醒她。
當時是週末的早上6點多,路上沒什麼車,我就一路開去Boston的方向,快到了,叫醒老婆孩子,孩子驚叫:“已經到了?才3個鐘頭!”
我自己嚇一大跳,我的平均時速超過90英里,事實上,在長島有一些有紅綠燈的一般公路耽誤時間,在高速公路上,我的平均時速可能是100英里(160公里)!速度限制是55到65英里,紐約境內55,康州,麻州大部分路段65,我嚴重超速。
我自己完全不知道速度太快,車子穩定,安靜,還以為是70英里左右的速度。運氣真好,一路沒有遇到警察,否則會被罰慘,甚至被拘留。
在那以後,我跑高速公路一律儘量用定速,避免太過度的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