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了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辦公室原主任庹江春嚴重違紀違法案例。庹江春將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視為“朋友間交往,你情我願”,為了“哥們義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最終墮落成貪腐典型。2021年2月,庹江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義氣,本指為友誼而敢作敢當、甘願犧牲自我的氣度,不夾雜私心,充盈着正氣。但如果“義氣”沾染上江湖習氣、摻雜進權錢交易,就會失去正氣,滋生邪氣。2017年,庹江春將為其岳母就醫提供巨大幫助的姚醫生視為“大恩人”,對他沒有絲毫防範之心。面對姚醫生為招攬工程送來的300萬元現金,庹江春半推半就收入囊中,先後收受姚醫生500萬元。正是庹江春在“哥們”的“義氣”之舉上放鬆警惕,未能守住紀法底線,最終自毀前程。落馬後,庹江春才幡然醒悟:“收的錢我一分未花,放我這保管了兩三年,但自己卻葬送了一切,真是蠢!”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私慾膨脹,將“義”建立在“利”之上,只講“義氣”不講正氣,是庹江春走上違紀違法不歸路的重要原因。隨着職務升遷,庹江春的私心雜念也隨之萌生,他説:“看到身邊商人賺錢發財就感到悵然若失。憑什麼他們一天賺這麼多錢。”與商人的攀比,讓他的心理失衡感日益強烈。這時,“哥們”姚醫生送來的鉅額財物正中下懷。然而,天下沒有非分之福、無故之獲。送財物者往往覬覦的是黨員幹部手中的權力,好為日後謀取私利鋪路。實際上,講“義氣”已經成為貪腐的幌子,行的是權錢交易之實,最終不僅損毀個人形象和前途,也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危害。
結交朋友是人之常情,黨員幹部也應該有良師益友,但須把握好分寸,控制在紀法規定的範圍內。對親友、同事的正當請求,在不觸碰紀法底線的前提下,盡己所能予以幫助,但切不可為了“義氣”丟失正氣,把人情凌駕於人民利益和黨紀國法之上。唯有築牢思想防線,保持清醒頭腦,樹立正確的義利觀,才能構建清清爽爽的人際關係,涵養秉公用權的正氣,厚植廉潔奉公的底氣。
(作者 劉松,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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