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蕭山日報】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政策規定,切實保障民生、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我市對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實施階段性緩繳政策。此舉預計將惠及用人單位47.75餘萬户,緩交醫保費用67.74餘億元。現將杭州市相關政策解答如下↓↓
階段性緩繳政策解讀
緩繳對象
緩繳期限
緩繳方式
補繳時限
階段性緩繳期間的業務辦理
緩繳期間,參保人員正常辦理醫保關係轉移、退休人員待遇、中斷參保等業務,緩繳費用由單位在規定的補繳期限內統一補繳,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緩繳期間,單位出現註銷等情形的,應在註銷前繳納緩繳的費用。
緩繳期間,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可正常辦理職工新增、減少等醫保業務,應正常申報職工參保繳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
階段性緩繳期間的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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