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本報北京8月11日電(記者葉紫)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包含基本制度、基本政策以及醫保基金支付的項目和標準、不予支付的範圍,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動態調整,適時發佈。
其中,基本制度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各地在基本制度框架之外不得新設制度,地方現有的其他形式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過渡到基本制度框架中。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城鄉全體就業和非就業人口,公平普惠保障人民羣眾基本醫療需求。補充醫療保險保障參保羣眾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個人負擔的符合社會保險相關規定的醫療費用。
基本政策主要包括參保政策、籌資政策、待遇支付政策等。基金支付範圍包括以准入法和排除法確定的藥品醫用耗材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支付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