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市場活力 規範市場秩序)2020年我國經營者集中立案和審結數量均出現增長

  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記者趙文君)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佈的《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2020)》顯示,2020年,我國經營者集中立案和審結數量分別增長5%和1.7%,平均立案和審結時間分別縮短27%和14.5%,接受企業、公眾電話諮詢3800餘次。

  今年7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騰訊控股有限公司作出責令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等處罰,這是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採取必要措施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第一起案件。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制度是反壟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反壟斷法及配套法規的規定,交易構成經營者集中並且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時,相關經營者有事前向反壟斷執法機構進行申報的強制性義務。申報人提供的文件、資料是反壟斷執法機構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的起點和作出審查決定的依據。

  去年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從反壟斷執法、公平競爭審查、支持企業合規等方面制定一攬子政策措施,着力穩預期、促發展、保民生。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着力健全市場準入制度、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數字經濟公平競爭監管制度、預防和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制度等;着力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實現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監管;着力加強平台經濟、科技創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監管執法,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監管;着力加強競爭法律制度和政策宣傳培訓,增強政策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引導全社會形成崇尚、保護和促進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讓市場主體的活力充分發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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