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社會組織動態
近日,民政部對中國硬筆書法協會作出停止活動3個月的行政處罰,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經查,2017年,中國硬筆書法協會批覆成立“中國硬筆書法協會天津辦事處籌委會”,對外掛牌“中國硬筆書法協會天津辦事處工委”,作為該會代表機構開展業務活動。該會與相關公司開展合作,以“中國硬筆書法協會天津辦事處工委”的名義在天津招收學員進行培訓並收取費用,由中國硬筆書法協會向學員頒發“中國書畫等級考試考官資格證書”、“硬筆書法培訓師資格證書”等證書。2021年9月8日,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二督查組發現“中國硬筆書法協會天津辦事處工委”違規變相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督促當地政府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查處,多家媒體對此進行報道。中國硬筆書法協會對下設代表機構疏於管理,名稱使用不規範,違規開展業務活動,造成嚴重的社會負面影響,構成《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五)項“對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違法行為。
另經查明,中國硬筆書法協會在天津成立了“中國硬筆書法協會天津教育管理考級培訓中心”和“中國硬筆書法協會天津教育管理測評培訓中心”兩個地域性分支機構,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社會團體不得設立地域性的分支機構”的規定,構成《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五)項“違反規定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違法行為。
民政部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中國硬筆書法協會作出停止活動3個月的行政處罰,責令其撤銷違規設立的分支機構。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自行政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將該會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近年來,民政部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持續加大對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懲處了一大批不遵紀守法的社會組織。各社會組織要以此為戒,強化政策法規學習,增強法紀觀念,提高法治意識,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活動。同時,要全面完善內部管理機制,規範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加強對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管理,不得設立地域性分支機構,不得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不得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不得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所屬社會團體名稱的規範全稱。
民政部將進一步加大對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和曝光力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手軟,切實維護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秩序,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編輯:程綺航
統籌:王長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