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田之路
8月4日,成都龍泉驛法院抽調20餘名精幹警力出動5輛警車,順利對一起司法拍賣房屋,進行了強制騰退,有效保障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某銀行與被執行人趙某、朱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判決生效後,趙某、朱某某逾期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龍泉驛法院依法對被執行朱某某位於成都市錦江區三倒拐街的一處面積為92.62㎡的房屋予以拍賣,買受人李某某已最高價競得該房屋。
拍賣成交後,龍泉驛法院向被執行人送達了限期騰退拍賣房屋的公告,在此期間,因案外人兩母子居住被執行人房屋導致房屋拍賣後無法按期交付於買受人,案件承辦法官多次前往房屋處做案外人母子思想工作,督促其自行騰退房屋,並釋明拒不騰退的後果,但其遲遲未能搬離。
為切實保護買受人合法權益,執行法官採取了多種措施,一方面多次聯繫案外居住人員及所在社區,共同做思想工作,督促其自行騰退。另一方面制定了強制執行預案,充分研判案外居住人員的對立情緒和安置問題,安排租賃房屋,落實居住人的臨時居住及物品放置問題,找準時機進行強制執行。
8月4日當天,龍泉驛法院組織力量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依法對該套房屋實施騰退工作,院執行局長帶領20餘名幹警歷時9小時連續作戰,涉案房屋全部騰空,執行法官將拍賣房屋交付買受人,有效防範了涉案風險,妥善安置了騰退對象,一起強制執行案件順利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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