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7月16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佈案件播報,馮紹峯訴某微博賬號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一審勝訴。
播報中稱,該賬號曾連續發佈兩篇針對馮紹峯的博文,文中涉及惡意造謠、誹謗,最終被判對馮紹峯構成名譽權的侵犯,須在其賬號首頁持續登載致歉聲明三日,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相關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25000元整。
新京報編輯 吳冬妮
校對 李立軍
新京報訊 7月16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佈案件播報,馮紹峯訴某微博賬號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一審勝訴。
播報中稱,該賬號曾連續發佈兩篇針對馮紹峯的博文,文中涉及惡意造謠、誹謗,最終被判對馮紹峯構成名譽權的侵犯,須在其賬號首頁持續登載致歉聲明三日,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相關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2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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