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對於白領來説,解決了通勤的麻煩,而對於一些特定人羣,比如外賣員、快遞員,電動車更是他們的賺錢工具。只不過尤其電動車保有量過於龐大,出現了很多交通事故。所以交管部門也一直在努力規範電動車的使用。在這幾個月,有關電動車的新規定頻出,而在8月1日將正式實施一些新的規定,網友表示:真是難得的好消息。
但是,電動汽車不需要駕駛執照、駕駛證、牌照,即使有違反行為,當場逮捕的話很難處罰,一部分電動汽車的車主可以信賴,也可以經常看到橫穿馬路的電動汽車,不僅容易發生事故,也有可能給交通正常發展帶來巨大困擾,為了杜絕這種情況,國家交通部門對電動汽車提出了很多規定。
例如,眾所周知的電動汽車的新國標的登場,在電動汽車的新國標登場後,對電動汽車的續航、最高車速、整體質量等進行全方位的限制,不符合標準的電動汽車全部被定性地規定為超標的車,很多電動汽車不能出發出發後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很多車主希望放寬新國標,但不僅沒有放寬,反而陸續出台了限制電動汽車的規定,例如,我們今天説的那樣,看了規定,很多車主呼籲不要讓路。
很多電動汽車的車主相信自己的電動汽車可以裝幾個零件,比如防風被褥、遮陽傘、避雨小屋等,如果不放入這些零件的話,冬天和下雨天就很難外出,但是最近很多城市都在接受電動汽車傘類的管理,岳陽、六安、宜春、遂寧、邵陽、漳州等較早參加,一旦發現違章電動汽車,不僅會當場撤除,車主還可能面臨車輛罰款的處罰。
關於這個規定,網友們正在討論,電動汽車在出廠時進行了調整,經過嚴格的測試後發貨,如果隨意改裝的話,電動汽車產生問題的可能性很高,也有網友認為傘類的撤去不合理,電動汽車不是汽車,風和雨都停不下來,一到冬天或下雨天就不能外出嗎,這是強迫別人買車嗎?
大家是怎麼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