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為建立制止餐飲浪費長效機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由 高會雲 發佈於 綜合

  4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反食品浪費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圍繞法律有關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傑進行了解讀。

  袁傑表示,反食品浪費法聚焦餐飲浪費問題,切口雖小,但意義重大。該法的頒佈實施,將為全社會樹立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鮮明導向,為公眾確立餐飲消費、日常食品消費的基本行為準則,為強化政府監管提供有力支撐,為建立制止餐飲浪費長效機制、以法治方式進行綜合治理提供製度保障。

  據介紹,反食品浪費法共32條,分別對定義、反食品浪費的原則和要求、政府及部門職責、各類主體責任、激勵和約束措施、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其中,反食品浪費法完善獎懲措施,強化制度約束。對反食品浪費行為,通過“光盤”獎勵、報道和推廣先進典型等激勵性措施,調動各方積極性。對食品浪費行為,採取通報、曝光、約談、整改、舉報等措施,強化對食品浪費的監管。科學設定法律責任,以剛性的制度約束,嚴格的制度執行,堅決制止浪費行為。

  袁傑表示,食品浪費表現形式多樣,時常反覆,需要採取有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持續不斷深入推進,在全社會形成良好風尚。

  對此,反食品浪費法着眼建立長效機制,從工作、公開、監督、激勵、共治等方面建立相關機制。如要求各級人民政府確定反食品浪費目標任務,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費工作機制,組織對食品浪費情況進行監測、調查、分析和評估。強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持續組織開展反食品浪費宣傳教育。規定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每年分析評估食品浪費情況,整體部署反食品浪費工作,提出相關工作措施和意見。要求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將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作為羣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內容,納入相關創建測評體系等。

  按照反食品浪費法明確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向社會公佈反食品浪費情況,提出加強反食品浪費措施。食品、餐飲行業協會等每年向社會公佈有關反食品浪費情況及監測評估結果。此外,鼓勵餐飲服務經營者向社會公開反食品浪費情況。

  袁傑表示,食品浪費涉及主體多、範圍廣、鏈條長,與每個單位、每位公民都有關係,需要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推動全社會共同行動。

  食品浪費成因複雜,既受社會心理文化、相關監管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響,也有消費者價值觀念、消費習慣的個體差異。不同的食品浪費主體、不同的食品浪費情景,社會影響程度不同,需要妥善處理法治與道德、約束與倡導、反對浪費與鼓勵消費之間的關係,運用規範與引導相結合的方式防止食品浪費。

  對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食品浪費重點環節、重點場景、重點對象,反食品浪費法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約束公務用餐,規範餐飲服務經營者、餐飲外賣平台的餐飲服務行為,加強單位食堂、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管理,明確食品經營者等的責任。同時,科學設定法律責任,強化對相關主體和重點環節的制度約束。

  袁傑説,在規範的同時,注重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針對消費者的個體差異,倡導個人和家庭形成科學健康、物盡其用、防止浪費的良好習慣。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向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捐贈食品,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食品捐贈活動。推動開展“光盤行動”,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飲食文化。通過法治的引領,綿綿用力,滋潤人心,在全社會樹立文明新風尚。(經濟日報記者 李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