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不良商家通過“免費體檢”“健康講座”“專家義診”等花樣繁多的手段,欺騙老年人高價購買保健食品,牟取暴利。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對外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堅決打擊。(1月4日《人民日報》)
針對這些“坑老”行為,《解釋》明確規定:實施此類犯罪,符合詐騙罪規定的,依照詐騙罪定罪處罰。如果銷售的食品不合格,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問題是,到了“法律處置環節”時,危害已經造成了,該被騙的被騙了,該傷害的傷害了,該損失的損失了,而且也不是所有不良商家的行為都能夠被發現。所以,對於此類“免費體檢”“健康講座”等現象,既需要事後的“法律嚴懲”,更需要事前的“監管前移”,將非法的“免費體檢”“健康講座”攔截在前。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羣穿着白大褂的人”在進行所謂“免費體檢”“健康講座”。“免費體檢”的各種設備齊全,既有醫院使用的測量設備,也有商業使用的檢查設備,“健康講座”則是搖頭晃腦地誇誇其談。而羣眾也不知道這些開展“免費體檢”“健康講座”的人來自何方?是正規醫院的醫生,還是私人醫院的護士?是商業性質的推銷,還是唯利是圖的叫賣?
實際上,不少“免費體檢”“健康講座”並非專業的醫護人員,搖唇鼓舌不過是為了讓人乖乖購買自己所謂的健康產品、健康設備。在一些老年人渴求健康和擺脱寂寞的心理訴求下,這類騙局往往能夠成功。因此,監管非法的“免費體檢”“健康講座”十分必要,是時候給“免費體檢”來一次“健康體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