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市醫保中心開展春節前定點零售藥店規範服務行為專項檢查,進一步規範服務行為,提升各定點零售藥店自律意識。
醫保中心堅持“稽核為手段,規範為目的”的原則,將《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中的相關規定,細化為46條具體內容,採取現場查看、調閲資料、核對信息、比對數據等多種方法全面稽核,確保稽核工作規範有力,效果明顯。對檢查發現的進銷存管理不規範、未明碼標價等問題,檢查人員要求立即整改。
明光市醫保中心將繼續加大對定點零售藥店的監管力度,規範醫保服務行為,確保醫保基金能夠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切實保障參保人員合法權益。 (劉璞 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