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月28日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日前,湖南省社會科學院原黨組書記、院長李薦國(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益陽市人民檢察院向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薦國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益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薦國利用擔任邵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婁底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薦國簡歷
李薦國,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湖南衡東人,198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
1996年6月至2006年9月,歷任衡陽市城北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衡南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衡南縣委書記;
2006年9月至2011年9月,任郴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任邵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
2013年3月至2015年3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兼)、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黨組書記、主任;
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任婁底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任婁底市委書記;
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婁底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湖南省社會科學院黨組書記、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