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網訊 2020年6月9日,鶴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馬文學等12人涉嫌犯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罪一案,該案是今年以來鶴城區法院審理的第二起涉惡案件。
為了加強對涉黑涉惡案件的審判力度,鶴城區法院成立了涉黑涉惡案件專業合議庭,由院庭長擔任審判長;建立了案件會商協調機制,對重大涉黑涉惡案件提前介入,把好案件受理關,確保案件不帶病起訴;依法從嚴懲處、嚴厲打擊涉黑涉惡犯罪案件,該院所審結的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對被告人全部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無緩免刑。
據統計,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鶴城區法院共受理涉惡案件20件127人,審結15件70人,認定惡勢力犯罪集團的3件22人,尚有案件5件在審理之中。其中已審結的案件中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20人,判處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28人,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22人,判處罰金共計人民幣236.1萬元,受理惡勢力“保護傘”犯罪案件1件1人。
根據中央政法委、全國掃黑辦開展“六清”行動的要求,結合審判工作實際,鶴城區法院成立了兩個責任專班,由“一把手”負總責,採取院領導包案的方式開展工作,確保2020年以前受理的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審結,對之後受理的案件,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審結,依法實現“案件清結”。對涉黑涉惡執行案件要求實行“專案、專團隊、專人辦、專報”機制,保證個案到人,責任到人,依法實現“黑財清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