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政務記者 申華)9月16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就《河南省安陽殷墟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介紹,並回答記者提問。
由於歷史原因,安陽殷墟保護範圍內一直有居民正常居住和生活,導致民生保障和殷墟保護的矛盾長期存在、長期交織,居民的日常生活和殷墟保護工作都受到了影響。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紹,借鑑其他省市關於“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立法經驗,在《條例》中規定了統籌做好殷墟保護和民生保障的內容。
一方面,着眼長遠,解決好殷墟保護區域內的居民搬遷和安置問題,彌補當地羣眾為了遺址保護而犧牲的個人利益,實現殷墟的全面整體保護。在第十三條規定:“省、安陽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安陽殷墟保護範圍內居民和單位搬遷安置規劃,統籌解決搬遷安置用地和經費。因遷建造成單位或者個人合法權益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另一方面,立足當前,科學地處理好殷墟保護區域內民生工程的應急搶修問題。在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水電氣暖等設施損壞需要緊急搶修的,可以立即搶修,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